1、1石 美 路 南 段 及 上 跨 桥 道 路 工 程 施 工 招 标招 标 文 件招 标 人 : 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盖 章 )招标代理机构:江 苏 大 洲 工 程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重 庆 分 公 司(盖章)编制人: 蔡振帮 资格(章):渝建招【20170843】审核人: 曹致明 资格(章):渝建招【20170841】二一七年十一月2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41招标条件 .4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4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44. 招标文件的获取 .55.投标文件的递交 .56.发布公告的媒介 .57.联系方式 .5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注:当招标
2、文件相关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一致时,以前附表内容为准。 .281. 总则 .292. 招标文件 .313. 投标文件 .324. 投标 .345. 开标 .356. 评标 .357. 合同授予 .35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369. 纪律和监督 .37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8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43评标办法前附表 .43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54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55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58第三部分 合同专用条款 .961. 一般约定 .962. 发包人义务 .973. 监理人 .974. 承包人 .995. 材料和工程设备 .1016. 施工设
3、备和临时设施 .1027. 交通运输 .1038. 测量放线 .1039. 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 .10310. 进度计划 .10411. 开工和竣工 .10412. 暂停施工 .10515. 变更 .10616. 价格调整 .10717. 计量与支付 .10718. 竣工验收 .111319.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11220. 保险 .11222. 违约 .11324. 争议的解决 .11425附件 .114附件 1:工程质量保修书 .115附件 2: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 .117附件 3:安全文明生产协议 .119附件 4:档案管理协议 .121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122第六章
4、图纸 .125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126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127一、投标函部分 .129(一)投标函 .132(二) 投标函附录 .133(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134(四) 投标保证金 .136(五)20 项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报价表 .137二、商务部分 .138三、资格审查资料 .142(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145(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147(三)近一年(2016 年度)财务状况表 .148(四)项目管理机构 .149(五)近 5 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151(六)信誉要求 .152(七)其他资料(格式自拟) .153四、技术部分 .
5、154施工组织设计 .155附表一: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156附表二: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157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158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159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160附表六:临时用地表 .1614第一章 招标公告石美路南段及上跨桥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石美路南段及上跨桥道路工程已由重庆高新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以渝高新经投【2016】55 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资金来自高新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高
6、新区东区。2.2 工程规模:一是现状石美路中段路面扩宽约 480 米,二是新建石美路南段道路长约 420米,三是上跨石新路部分,上跨桥采用双向 4 车道,桥梁全长约 500 米;单跨约 80 米,并改造人行道、综合管网、交通、绿化等附属设施工程。工程建安费约 11000 万元。2.4 计划工期:73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施工设计图所示范围内容以及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技术交底等相关内容。具体以招标人给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3.1.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7、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省级公安机关颁发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1.2 近五年(竣工时间为201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间止)独立承担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含10000万元人民币)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道路工程业绩(其中桥梁单跨跨度必须大于80米或等于80米)。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11 月 17 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
8、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下载本工程招标文件以及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限价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 年 12 月 11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 :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接标处(具体请登陆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查询或开标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
9、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和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重 庆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开 发 区 管 理 委 员 会 招标代理机构:江 苏 大 洲 工 程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重 庆 分公 司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二郎科城路60号 地址:重 庆 市 九 龙 坡 区 杨 家 坪 西 郊 三 村 一 号6栋 8-1#康田西锦二郎总部经济楼联系人:江老师 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23-68674175 电 话:023-687866062017 年 11 月 17 日6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
10、人须知前附表条 款 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1.1.2 招标人名 称: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地 址:重庆市九龙坡区二郎科城路60号康田西锦二郎总部经济楼联系人:江老师电 话:023-686741751.1.3 招标代理机构名 称: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地 址:重庆市九龙坡区西郊三村一号 6 栋 8-1#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023-687866061.1.4 项目名称 石美路南段及上跨桥道路工程施工1.1.5 建设地点 高新区东区1.1.6 建设规模一是现状石美路中段路面扩宽约 480 米,二是新建石美路南段道路长约 420 米,三是上跨石新路部分,上跨桥采用双
11、向 4 车道,桥梁全长约500 米;单跨约 80 米,并改造人行道、综合管网、交通、绿化等附属设施工程。1.2.1 资金来源本招标项目经重庆高新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以渝高新经投【2016】 55 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性质为:全部国有。1.2.2 出资比例 100%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1.3.1 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所示范围内容以及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技术交底等相关内容。具体以招标人给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730 日历天1.3.3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本工程施工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12、,投标人 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7条 款 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省级公安机关颁发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2)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须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项目经理、拟担任本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专
13、职安全员不得有在建项目。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专职安全员还需提供在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网三类人员或外地三类人员查询窗口中查询安全员无在建工程情况的截图。2.财务要求近一年(2016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3.业绩要求近五年(竣工时间为201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间止)独立承担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含10000万元人民币)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道路工程业绩(其中桥梁单跨跨度必须大于80米或等于80米
14、)。须提供每项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同时提供项目业绩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工程信息类网站发布的中标结果公示截图或施工许可证信息截图。若上述业绩的特征描述单跨大于80米或等于80米无法体现时,则投标人还须提供该项目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必须已在申请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类壹8条 款 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高级职称,并且不能在在建工程任职,否则将作否决投标处理。注:注册建造师在建项目情况应开标现场完成查询。并以现场查询情况为准,查询情况打印后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因重庆市建委所
15、提供的注册建造师在建项目情况查询系统只能对重庆市行政辖区的在建工程进行核查,所以,外地施工企业所提出的项目经理,需同时提供其投标人营业执照所在地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经理在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其中任意一天查询当天项目经理有无在建项目情况的证明文件均有效(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后放入资格审查部分)。须提供项目经理有效的执业资格证、注册证、职称证、身份证、养老保险(至少提供 2017 年 4 月至 2017 年 9 月连续以投标单位缴纳的个人社保(五险)证明的复印件。5.其他要求(1)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类(道路、桥梁、隧道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为本单位人员。中标
16、后,不得随意更换。须提供技术负责人有效的职称证、身份证、养老保险(至少提供2017年4月至2017年9月连续以投标单位缴纳的个人社保(五险)证明的复印件)。(2)主要管理人员:持有有效证件的质量(检)员不少于 3 人,安全员不少于 3 人,材料员不少于 1 人,全国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不少于 2 人,施工员不少于 4 人,试验员不少于 2 人,资料员(或档案员)不少于 1 人,测量员不少于 3 人,机械员不少于 2 人,劳务员不少于 1 人,标准员不少于 2 人(可兼任),且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主要管理人员(造价人员除外)提供有效的上岗证书、身份证、养老保险(至少提供2017
17、年4月至2017年9月连续以投标单位缴纳的个人社保9条 款 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五险)证明的复印件,造价员应附有效的全国造价员证书或全国注册造价师证书、身份证、养老保险(至少提供2017年4月至2017年9月连续以投标单位缴纳的个人社保(五险)证明的复印件)。6.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1)市交易中心开标项目将在开标时由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在系统中查询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是否受到重庆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投标资格且是否在处罚期内的情况,若有,查询情况打印后报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2)被本市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本市(处罚行政区域内)投标资格,不得参与投标,未被暂停本市(处罚行政区
18、域内)投标资格的应提供未处于本市(处罚行政区域内)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的真实性承诺;(3)被本市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本市(处罚行政区域内)投标资格,期限已满的应提供行政处罚情况说明。(4)投标截止日前两年内,投标人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法院判定犯行贿罪的,在其相关文件规定的期限 内不得参与投标;若中标后,经招标人查询发现中标人单位或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事实的,则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追究相关责任。注: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应主动到企业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查询是否有行贿犯罪纪录。投标人收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后,将复印件加盖本单位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
19、审查资料中。原件递交评标委员会。2、招标人应在中标公示发布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到当地人民检察院对前三名中标候选人有无行贿记录进行核查。发现有行贿犯罪纪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依法追究相应责任。招标人收到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应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机构备案,纳入招投标存档资料。3、相关文件规定的期限 的解释:详见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126510条 款 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号)文中附件1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权重表中综合管理类处罚信息中的行贿禁标期的规定及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中重庆市建筑施
20、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通常行为评价表中综合管理类处罚信息中的行贿禁标期的规定。7.市外建筑施工企业要求:按照“渝建发【2016】22号”文规定,2016年5月1日起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在本市参与工程项目招投标,必须是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企业,该项目所配备的管理人员应当是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人员,与备案岗位一致且在重庆市交纳养老保险的人员(须提供有效的外地入渝施工企业“企业基本信息”及“经济技术管理人员基本信息”截图、社保局盖章的2017年4月至2017年9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且不得使用正用于其他工程投标或正在其他工程执业的被锁定人员,否则按废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