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柘城县基础设施建设 PPP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编号:柘财采购【2016】143 号采 购 人:柘城县鑫柘实业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日 期:二一六年十一月柘城县基础设施建设 PPP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II目 录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1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2第三章 项目采购需求 .24第四章 评审方法 .26评审方法前附表 .27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32柘城县基础设施建设 PPP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函致: (被邀请单位名称)你单位已通过资格预审,现邀请你单位按
2、磋商文件规定的内容,参加 柘城县基础设施建设 PPP项目 竞争性磋商。1磋商文件的获取1.1请于 2016 年 11 月 10 日至 2016 年 11 月 1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30 时,下午 2:30 时至 5: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郑州市正光路与众旺路行署国际 C座 4楼招标部 (详细地址)持本采购邀请书及授权委托书购买磋商文件。1.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2响应文件的递交2.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11 月 22 日 9 时 30 分。2.2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为 商丘市南京
3、路与中州路交叉口西北角鼎豪巴黎时尚酒店4楼会议室 。2.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3你单位收到本采购邀请书后,请于 2016 年 11月 11日 9时 30分 (具体时间)前以传真或快递或电子邮箱方式予以确认。采购人:柘城县鑫柘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先生 电 话:0370-7295185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众旺路行署国际 C座 4楼 联系人: 杨先生 孟女士电话:0371-68080189 2016年 11 月 10 日柘城县基础设施建设 PPP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第二章
4、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表关于本次采购的具体资料内容,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本表没有涉及到的条款,仍以供应商须知的相应条款为准。条款号 内 容一、说 明1.1 定义:详见供应商须知1.2项目具备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件:1)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及财政部门意见2)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及财政部门意见3)项目正式实施方案及政府审核意见4)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四)5)其它相关审批文件(附件五)上述文件以附件形式附在本磋商文件后。1.3采购人: 柘城县鑫柘实业有限公司地 址: 柘城县未来大道联系人: 蒋先生 电 话: 0370-7295185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
5、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众旺路行署国际 C座 4楼 联系人: 杨先生 孟女士电话:0371-680801892.1 合格供应商条件:为通过资格预审审查的供应商。2.4 接受联合体投标2.5 是否允许未参加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参与竞争并进行资格后审:不允许柘城县基础设施建设 PPP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条款号 内 容3.1项目实施方案:因各项目具体情况未定,详见各项目实施方案。1、风险分配基本框架:1)社会资本方承担的风险:建设风险、融资风险、运营维护风险。2)政府承担的风险:政治风险、社会风险、设计风险、债务风险、政策法律风险。3)政府与社
6、会资本方共同承担的风险:信用风险、不可抗力风险。2、项目运作方式:本项目采用 PPP运作模式。由中选社会资本方与项目采购人签订柘城县基础设施建设 PPP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合同及相关协议后,设立项目公司。依据我国适用法律的规定设立项目公司(SPV),并承担全生命周期内项目融资、建造、运营、维护和用户服务职责;项目合作期内由柘城县财政每年向项目公司支付可用性付费及运维绩效服务费;项目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本项目的所有资产、设施(包括附属设施)移交给柘城县人民政府或其授权机构,并保证本项目没有任何负债和免受任何第三方追索。3、交易结构:详见各项目实施方案,由各项目实施机构提供。4、合同体
7、系:本项目合同体系包括但不限于 PPP项目、融资合同、履约合同(建设合同、采购合同、运营服务合同)、保险合同等。5、监管架构:政府监管及公众监督。6、采购方式选择:竞争性磋商。3.2 本项目全生命周期:本项目分期分批实施,项目合作期以项目实施方案为准。3.3本项目投资概算:柘城县基础设施建设 PPP项目总投资约 40亿元(最终以财政评审结果为准);项目资本金以项目实施方案为准。3.4 本项目采购对象:社会资本方。3.5 本项目规模:因各项目具体情况未定,详见各项目实施方案3.6 本项目地点:因各项目具体情况未定,详见各项目实施方案3.8不可磋商的核心边界条件如下:运作模式(BOT)、项目回报机
8、制、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期限。5 现场考察和答疑会:不组织。柘城县基础设施建设 PPP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4条款号 内 容二、磋商文件6.1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3.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4.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5.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6. 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42号)7. 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 号)8. 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
9、)9. 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金2014156 号)10. 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 号)11. 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5 号)12. 关于印发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财综201496 号)13. 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 号)14. 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 号)15.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 年修改)16. 项目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及财政部门意见17.
10、 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及财政部门意见18. 项目正式实施方案及政府审核意见19.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0. 20.本项目的其他相关审批文件。7.2 磋商文件异议提出截止时间: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5天前。三、响应文件的编制柘城县基础设施建设 PPP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条款号 内 容10.1磋商价格报价方式:分别按照总投资部分年投资收益率优惠率及其工程造价优惠率进行报价。1 项目总投资年投资收益率优惠率报价2 工程造价优惠率报价(经柘城县财政审计部门审计的工程造价总额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后进行优惠率报价)报价明显低于合理成本的,或未给出明确构
11、成说明的,报价无效。13.1磋商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账户汇入以下指定账户内。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 年 11月 22日 9时 30分;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开户银行及帐号如下:1、供应商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回执单复印件装入投标文件中,未预交投标保证金的,取消投标资格。 2、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水东路支行开户名: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河南项目管理分公司帐号:2507 2281 5390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财务电话:0371-6808018814.1 磋商有效期:60 日历
12、天15.1 正本一份,副本 四 份,电子版一份16.1密封及标记:1、 响应文件应密封递交。封套上均应写明:采购人的地址: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编号) 磋商响应文件 在 年 月 日 时 分(递交截止日期和时 间)前不得启封。2、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和电子版应包装在一起,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单位章。电子版单独密封。3、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单独装订成册。每册采用左侧粘贴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宜拆散,不使用豪华装订,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柘城县基础设施建设 PPP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6条款号 内 容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7.1递
13、交截止时间:2016 年 11月 22日上午 9时 30分地点:商丘市南京路与中州路交叉口西北角鼎豪巴黎时尚酒店 4楼会议室。 五、开标、评审19.1磋商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 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20.1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项目实施机构代表 1名和评审专家 4名共 5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 2/3。评审专家可以由项目实施机构自行选定,但评审专家中至少应当包含 1名财务专家和 1名法律专家。项目实施机构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项目的评审。22.1 磋商顺序:按照响应文件递交的顺序。24.1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1-3 名25.5 履约保证金:无29.
14、2 对本国社会资本的优惠措施及幅度:无29.3外方社会资本采购我国生产的货物和服务要求:外方社会资本应按照我国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优先采购我国货物和服务 。30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和标准:按照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发改办价格2011534 号文件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一、说明1.总则1.1定义1.1.1项目采购是指政府为达成权利义务平衡、物有所值的 PPP项目合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完成 PPP项目识别和准备等前期工作后,依法选择社会资本合作者的过程。 1.1.2竞争性磋商是指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
15、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柘城县基础设施建设 PPP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7应商的采购方式。1.1.3社会资本方是指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境内外企业法人,但不包括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 号文件规定的除外)。1.1.4项目实施机构,政府或其指定的有关职能部门或事业单位可作为项目实施机构,负
16、责项目准备、采购监管和移交等工作。1.1.5全生命周期(Whole Life Cycle)是指项目从设计、融资、建造、运营、维护至终止移交的完整周期。本项目采用 BOO形式,特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期限(不含建设期)。1.1.6产出说明(Output Specification),是指项目建成后项目资产所应达到的经济、技术标准,以及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交付范围、标准和绩效水平等。1.1.7物有所值(Value For Money)是指一个组织(多指政府)运用其可利用资源所能获得的长期最大利益。1.1.8公共部门比较值(Public Sector Comparator, PSC),是指在全生命周期内,
17、政府采用传统采购模式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全部成本的现值,主要包括 建设运营净成本、可转移风险承担成本、自留风险承担成本和竞争性中立调整成本等。1.1.9使用者付费(User Charge),是指由最终消费用户直接付费购买公共产 品和服务。1.1.10可行性缺口补助(Viability Gap Funding),是指使用者付费不足以满足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成本回收和合理回报,而由政府以财政补贴、股本投入、优惠贷款和其他优惠政策的形式,给予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的经济补助。1.1.11政府付费(Government Payment),是指政府直接付费购买公共产品和服务,主要包括可用性付费(Availab
18、ility Payment) 、使用量付费(Usage Payment) 和绩效付费(Performance Payment)。政府付费的依据主要是设施可用性、产品和服务使用量和质量等要素。1.1.12 PPP运作方式主要包括委托运营(Operations & Maintenance,O&M)、管理合同(Management Contract,MC)、建设-运营-移交(Build-Operate-Transfer,BOT)、建设-拥有-运营(Build-Own-Operate,BOO)、转让-运营-移交(Transfer-Operate-Transfer,TOT)、改建-运营-移交(Rehab
19、ilitate-Operate-Transfer,ROT)等。柘城县基础设施建设 PPP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81.2 PPP项目采购须具备条件1.2.1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及财政部门意见;1.2.2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及财政部门意见;1.2.3项目正式实施方案及政府审核意见;1.2.4存量公共资产的历史资料、产出说明(如为纳入地方性债务管理系统或2013年全国政府债务审计范围的存量项目);1.2.5其它相关审批文件。1.3采购当事人1.3.1 采购人是指政府、政府职能部门或者政府指定的 PPP项目实施机构。本项目采购人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供应商是指接受
20、采购邀请并按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参加竞争性磋商的社会资本方。本项目供应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 采购代理机构是受 PPP项目实施机构委托办理 PPP项目采购事宜的集中采购机构及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合格的供应商2.1合格的供应商应满足条件详见供商须知前附表。2.2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的以外,供应商还应满足下列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非盈利性企业无需提供)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磋商。(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 号文件规定的除外); (2)为本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 (3)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