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府集中采购操作规程汇编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2015 年)目录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简介 .4政府采购业务工作服务承诺 .9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业务流程图 .11采购人须知 .12供应商须知 .28公开招标工作流程及要求 .30邀请招标工作流程及要求 .33竞争性谈判工作流程及要求 .36单一来源采购工作流程及要求 .40询价采购工作流程及要求 .41采购需求核对工作规范 .44招标(采购)文件拟定及发出工作规范 .45专家选用工作规范 .48招标(采购)文件论证评审专家选用工作规范 .50附件:招标(采购)文件专家小组综合论证意见表 .52信息发布工作规范 .53投标保证金办理流程 .
2、54开标工作规程 .55评标工作规范 .58评审委员会职责和义务 .62评标注意事项 .64合同拟定、审核及签发工作规范 .67履约保证金办理流程 .69合同鉴证规程 .72业务财务管理办法 .74政府采购退保证金通知(未中标单位) .76政府采购退保证金通知(中标单位) .77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 .78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简介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管理的事业单位,经费管理形式为财政全额保障。经云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设 4 个业务机构(副处级),分别为:综合服务处、合同处、政府采购处、药品采购处。一、主要职责接受采购人的委托,组织实施
3、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省级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接受委托代理其他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组织实施药品及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开展建设项目设备成套、招标、设备监理、国内外承包工程、工程咨询等工作;接受委托集中代理相关公共资源出让业务;完成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二、各部门主要工作职责(一)综合服务处1、综合业务(1)负责将中心及各处拟写的有关规章制度进行修改汇总,经主任办公会或中心领导审核后报局有关会议审定。负责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的督促执行;(2)负责中心会议的材料准备、记录和会议纪要,负责中心有关综合性文件的撰写及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3)负责中心文件的阅文处理、送达传阅及文件保密、文书
4、档案管理;(4)负责中心印鉴及各类证照的管理、使用;(5)负责中心政府采购、药品采购、出让等业务统计的汇总工作;(6)负责接受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报名;(7)负责中心政府采购、药品采购、出让等业务文件的制作,文件(资料)的打印、复印及其设备的管理;(8)负责中心的日常服务工作。负责中心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办公用品(耗材)、固定资产的购置、管理和维护;(9)负责中心内、外部有关事项的协调等公共关系及对外接待工作;(10)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2、信息业务(1)负责中心信息化规划建设和管理方面的工作。(2)负责中心门户网站、各业务平台(现运行的 OA 系统)的建设、日常运行、维护、安全和信息保
5、密工作。(3)负责为参加交易的各方提供技术支持、指导、培训,答复相关技术和操作方面问题,组织编制各个平台的操作使用手册。(4)负责中心面向公众的信息发布工作。(5)负责组织实施各平台系统功能的调整、更新和完善。(6)负责中心机房软硬件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工作。(7)配合完成数据的统计、分析、核对、查询等工作。(8)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3、财务业务(1)负责中心财务业务方面的日常工作。(2)配合局计划财务处编制中心的工作经费预算。(3)负责办理中心业务所涉及的投标、履约等保证金的收退,基本药物交易过程中的药款收退、药款支付、账务核对、查询等工作。(4)负责对基本药物采购订单的支付情况进行汇
6、总、分析。(5)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二)合同处1、政府采购业务(1)接受、登记以及与采购单位商洽、签订委托协议。(2)审查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公告、评标(评审)报告等采购文件。(3)对采购合同进行鉴证。(4)指定专人按采购方的委托,组织相关部门及有关专家进行采购项目的验收工作。(5)审查归档资料。(6)负责政府采购、出(转)让项目业务档案管理(包括:立卷、归档、档案统计以及借阅等)。(7)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2、药品采购业务(1)负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网上集中采购的管理。(2)审查药品、医用高值耗材等招标采购文件。(3)与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委托协议,与遴选
7、配送企业签订配送合同,按中标结果与中标企业签订合同。(4)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交易过程中指导各基层医疗机构、县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中标企业等相关单位进行药品交易,并解答相关的交易流程、政策等方面的疑问。(5)督促中标企业按照购销合同及时供货并配送到位。(6)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三)政府采购处1、政府采购业务(1)具体承担省级政府集中采购工作。(2)根据采购项目所签招标代理协议和采购人的具体需求,编制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公告、评标(评审)报告等采购文件。(3)对相关技术标准和参数难于确定的,组织专家进行咨询和论证。(4)答复供应商的有关询问、书面质疑和澄清。(5)组织采购
8、项目开评标活动。(6)整理评标报告和有关的采购资料,交合同处审核归档。(7)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2、出让业务(1)具体承担矿业权出(转)让、国有产权转让工作。(2)办理项目进场,发布出让公告或产权转让公告。(3)对于矿业权出(转)让负责接受报名,审查竞买人资格,收取竞买保证金。对于国有产权转让负责接受报名,审查竞买人资格,收取保证金。(4)按程序组织出(转)让活动。(5)整理项目资料,合同处归档。(6)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四)药品采购处1、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及工作规范,按照局工作部署,承办药品(基药、非基药)及医用高值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维护药品交易库信息。2、开展对采购工作的
9、质疑进行调查、处理。3、配合相关部门对采购结果的申诉进行调查、处理。4、开展非基本药物、医用高值耗材和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网上采购的管理。5、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三、联系方式: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科发路 269 号交易大厦六楼邮编:650106综合服务处:0871-65301058、0871-65167920(传真)合同处:0871-68391318、0871-65300229(传真)政府采购处:0871-65300212、0871-65360873(传真)药品采购处:0871-65387956政府采购业务工作服务承诺为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政府采购行为的规范
10、化管理,提高政府采购活动的透明度,保障招投标日常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现作出如下服务承诺:一、服务标准承诺规范运作。严格按照国家和本省政府采购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的要求,严格规范政府采购程序各个环节的运作,确保政府采购工作依法依规进行。承担保密责任。高效服务。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建立健全政府采购阳光操作机制,严把采购质量控制关,保证政府采购相关业务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办结;建立健全招标投标质疑处理机制,确保质疑渠道的顺畅,认真受理符合条件的质疑并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办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机制,按规定时限收退相关款项。公开政务。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公开工作流程
11、及内部岗位分工,提高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及社会公众的监督。廉洁从政。严格遵照廉洁从政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特别是要遵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不以权谋私,树立廉洁从政形象。二、服务态度承诺热情服务。实行首问责任制度,工作人员对来办事的人员、来电的咨询,涉及经办的业务,一次性告知办理所需有关手续和要求;对不涉及经办的业务,告知到哪些处室办理,不推诿、不搪塞。接待行为规范。树立敬业精神,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耐心回答问题,细心解释政策,服务热情周到,不得发生门难进、事难办的现象,更不得与前来办事的人员发生争吵行为。三、服务形象承诺仪表整洁,文明办公。办公场所整齐明亮,环境清洁卫生。四、服务目标承诺三个满意:采购单位满意、投标供应商满意、社会满意;四 个 办:大事小事认真办、能办的事及时办、紧急的事马上办、不符合规定的事坚持原则不予办;五项监督:法律公证监督、纪检监察监督、财政审计监督、采购单位监督、社会舆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