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系统(二期)培训.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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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系统(二期)培训湖南专员办业务三处包翀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0731-85825215QQ: 8339305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系统(二期) 一、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监督体系 二、湖南专员办行政监督工作的开展 三、行政监督的主要内容及依据 四、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系统(二期)开发建设基本情况 五、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系统(二期)主要内容和新增功能 六、基本功能简介 七、基本信息报备和业务报备的要求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系统(二期) 一、注册会计行业行政监督体系 2002年,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的意见 ( 财会 200219号)、 关于终止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使的行政

2、管理职能的通知 ( 财办发 2002136号),财政部收回了原委托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行使的行政监管职能。 2003年, 财政部关于落实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监督职责若干问题的通知 (财监2003121号),明确了开展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督工作的指导思想。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系统(二期) 一、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监督体系 2005年, 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 (财政部令第 24号),规范了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行政审批、监督检查和处理处罚工作 。 2006年, 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工作规程 (财监 200611号),进一步明确了会计师事务所行政监督工作的职责分工、检查重点、检查程序、检查要求等。注册会

3、计师行业管理系统(二期) 一、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监督体系 2009年,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行政监督工作的通知 (财监20096号),明确了专员办对证券资格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和监督方式,规范和强化了对证券资格事务所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 2010年,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监督工作的意见 (财监 201050号) ,明确专员办对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每 3年检查一次。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系统(二期) 财政部要求专员办履行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监督的几点考虑: 1、 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的客户主要是上市公司,地方财政部门难以对异地上市公司进行延伸检查; 2、 上市公司

4、一般在当地有着比较复杂的关系和利益,地方财政部门查处的难度较大; 3、 对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和上市公司的处理需要与证监会沟通协调,而地方财政部门难以与证监会直接进行沟通; 4、 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分布不平衡,大多集中在东部沿海大城市、尤其是北京、上海等地,完全依靠当地财政部门进行监督检查,难以实施有效监管,需要财政部从全国专员办调配力量进行监督检查; 5、 对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和上市公司的处理政策性强、技术难度大、社会影响大,由财政部统一检查和处理处罚,有利于集中优势监管资源,取得更好的效果。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系统(二期) 二、湖南专员办行政监督工作的开展 专项检查(三年一次的轮查) 对

5、各证券资格分所,每三年开展一次专项检查,每次抽查 2-3个客户的会计信息质量。 日常监督(点对点监管) 对各证券资格分所,利用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系统,全面监管各所 内部管理、质量控制、执业质量、会计信息等情况 。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系统(二期) 二、湖南专员办行政监督工作的开展 2004年至今,我办共处理处罚违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 2家,其中:没收违法所得 1家,警告1家;责令整改 3家;处罚违规注册会计师 4人,其中:暂停执业 2人,警告 2人。利用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系统,我办发布行政监管文件 2个,成立专门工作组 3个,每年组织集中学习及会议 4次,走访证券资格分所 15家,约谈注册会计师 3

6、0名,抽查执业客户 131户次。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系统(二期) 三、行政监督的主要内容及依据 会计师事务所保持设立条件; 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质量;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报备和业务报备; 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和内部管理; 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计信息质量和财务管理;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督检查事项 。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系统(二期) 三、行政监督的主要内容及依据 会计师事务所保持设立条件 主要依据: 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 ( 财政部令第 24号)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 财政部 证监会 关于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产 . 评估机构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 ( 财企 2008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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