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项目经费管理科技项目经费管理 审计要点分析审计要点分析一、科技项目经费审计基本概况及存在问题根据北京市科委 关于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 管理办法 和 北京市科委计划管理费 管理办法 的规定,项目 承担单位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 ,聘请市科委遴选入围 的会计师事务所 进行 项目(课题)结题 审计。为保证审计报告的质量,科委审计处每季度还将抽取 30%左右的审计报告,委托专家进行复审,并出具质量检查报告。 审计报告及复审报告中反映项目、课题存在的主要问题:(一)部分科技项目(课题)经费管理不够规范,收支未按规定进行 单独核算 或 记辅助账核算 ,存在部分不相关支出挤占科技经费现象。(二)项目
2、执行过程中,预算支出内容发生变更,未按规定程序进行 预算变更调整 。京财文 2010 1842号文件规定 : “经市财政局批复后的市财政科技经费预算必须严格执行,经费预算确有必要调整时 ,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核批: 1、项目(课题)预算总额、课题间预算调整,应当按程序报市科委 审核 、市财政局批准 。 2、项目(课题)预算中的 测试化验加工费、国际合作费与交流费和 管理费 预算原则上不予调整 。 3、 项目(课题)市财政科技经费预算中 支出科目预算执行不超过该科目核定预算10%,或超过 10%但科目调整金额不超过 5万元的,由承担单位根据研究需要调整执行; 4、支出科目预算执行超过该科目核定预算
3、10%且 金额在 5万元以上的, 由承担单位提出书面调整申请,经主持单位(含受托机构)审核同意后报市科委 审核批准 ,由 市科委报市财政局备案。(三)部分课题、项目支出达到 政府采购 规定标准,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程序。1、设备费、材料费总预算达到 50万2、 2014年集中采购目录3、政府采购 代理机构(四)经延伸审计发现部分外协费支出不规范,存在超标准支出或结题后继续支出课题结余资金现象( 五)部分科目 支出标准 、支出内容、支出程序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劳务费、咨询费、 差旅费 、 会议费 等)注 : 北京市财政局京财预 2014 148号 北京市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 培训费 管理办法 (六)国际合作交流费支出不规范(如: 超标准 、 支出依据 不足、 持因私护照 等)。(七)间接费用支出不规范:1、违反规定,在课题费中直接提取管理费。2、 科技人员激励费支出要点: 制定 相关激励办法、标准。 要有对项目执行情况的绩效 考核结果 只限于 没有财政性工资收入 的 科技 人员3、与课题无关的支出挤占 间接费用支出(八)违反规定,虚列支出将 结余资金 转移到其他应付款科目。注: 北京市财政局京财预 2013( 2024)号 北京市级行政事业单位 财政性结余 资金管理办法 (九)违反规定,在项目课题经费中列支 人员工资、社保费支出。(十) 自筹资金 收支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