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认证收费管理规则1 目的与使用范围为加强对认证组织认证收费的管理,规范认证收费行为,保护认证双方的利益,促进认证工作的发展,特制订本规则。 本规则适用于北京新世纪检验认证有限公司所开展的认证服务收费。2 基本原则本收费规则是依据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计价格1999212号文国家计委、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质量体系认证收费标准)的通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计价格19991556号文国家计委、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收费的通知和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发布的认证机构公平竞争规范管理体系认证价格暂行规定中的要求,货币单位为人民币。认证审核的工作量(人日数)根据申请认证组织的规模、业务领域数量、专业特点及其他可增减因素按国际准则及国家认可委的有关要求确定。3 收费项目与标准3.1 收费项目a) 申请费:初次认证b) 审核费:初审、监督、再认证以及申请组织变更和扩大认证领域、扩大认证范围审核所发生的费用;c) 审定与注册费(含证书费):注册费涉及初次认证、再认证和扩大认证业务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