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附件1云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根据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云政办发2008173号)和云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云政办函2014126号)有关规定,按照资产配置标准动态管理的原则,结合我省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发展水平、商品市场价格变化等因素,制定本标准。本标准为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的限制性标准,单位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标准限额内优先选择经济、适用、低能耗产品。单位现有资产超过或低于配置标准的,暂继续使用,待现有资产报废处置后需要新增资产时再按此标准配置。对暂无配置标准或特殊需要的国有资产,单位应当按照合理满足履行职能需要的原则,从严控制。本标准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一、通用设备配置标准(一)办公设备配置标准种类品目单位价格上限(元)配置标准(以下人员均指在编在岗人员)最低使用年限计算机台式电脑6000元1台/人5年笔记本电脑9000元处级以上领导1台/人;一般工作人员1台/3人。总数不得超过单位编制人数的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