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本科生留级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共12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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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2013年1月18日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第27次会议修订)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加强和规范教学管理,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学籍管理,是指对学生从入学到毕业期间学籍变更、学习纪律、课程考核、毕业等方面的管理。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科学生。 第二章 修业年限 第四条 我校全日制本科教育的基本修业年限为四年,第二学士学位及专升本的基本修业年限为两年。 第五条 根据学分制管理要求,学生可提前一年或者最多延长两年毕业。第三章 入学与注册 第六条 按照国家招生规定,经我校正式录取的新生,应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按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事先书面向学校招生办公室请假,经学校招生办公室批准后方为有效。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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