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人防工程报建指引一、人防工程报建执行依据基本建设项目建设人防工程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9678号)、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广东省九届人大常委会1998年第12号公告)、深圳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2009年1月21日深圳市第四届人大常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2009年3月31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批准)、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建设部印发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0474号)、深圳市结合民用建筑建设公民防护地下室规定(深府1994231号)、深圳市民防委员会办公室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建设面积、收取易地建设费标准、易地建设条件、免建条件等在深圳市民防委员会办公室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中有详细规定。二、人防工程建设形式和报建内容(一)人防工程建设形式:分为三种,即自建、易地建设、免建。自建即在该建设项目中建设人防工程;易地建设指该建设项目由于地基、基础、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