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法律事务工作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与控制,维护 公司及其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司依法经营与管理,把公司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规范公司法律顾问(以下简称法律顾问)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法律工作任务是建立和健全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与机制,促进依法经营管理,依法维护股东和公司合法权益,确保公司经济建设健康、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 法律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二)依法维护公司和公司股东合法权益; (三)以事前防范法律风险和事中法律控制为主、事后法律补救为辅。 第四条 公司应当拥有常年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包括法律事务顾问和外聘法律顾问,二者应紧密配合,以确保公司法律事务工作的顺利开展。第五条 法律顾问履行职责享有下列权利: (一)根据工作需要查阅公司有关文件、资料,询问有关人员; (二)对损害公司合法权益、损害出资人合法权益和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