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技术人员评聘及工资待遇实施办法 为了做好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的评聘工作,培养主动学习和积极创新的意识,不断提高工作绩效,制定技术人员评聘及工资待遇实施办法。 一、成立技术人员评聘委员会 、公司技术人员评聘委员会组成: 组长: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主管劳动人事部的公司级副总、总工程师 成员:劳动人事部、设备能源部、产品开发部、财务资金部、综合计划调度部、经营管理部、*分厂、*分厂、*分厂等单位和部门负责人2、各分厂成立技术人员评聘委员会:人数要求在10人以上,人员结构方面,应包括分厂部分管理人员、段长、班长、岗位工。其中每个工段要有一名岗位工代表。3、委员会职责:负责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的评聘、管理、考核、解聘等工作。二、评价和聘用的技术人员范围、基本条件。1、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副总师及项目经理、首席工程师及具备高级职称、中级职称的人员。其中首席工程师:应具有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职称(含集团内部证),能够起到技术带头人作用(部门可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