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北房镇 2016至 2017年度预防煤气中毒工作方案为做好我镇今冬明春预防煤气中毒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 2006 年 11 月 14 日建设部等十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防范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历年来的事故经验教训,特制定此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取暖季预防煤气中毒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是镇党委、政府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为群众办实事的一项重要任务。此项工作,要继续坚持政府主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组织动员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人民群众参与其中,力争实现“进一步减少煤气中毒伤 亡人数,不发生群死群伤,不发生责任事故”的工作目标。工
2、作中,要确立合作、互通、共享理念,充分融合利用各种信息、人力、物力资源;要增强风险意识,注重利用科技手段,注重分析研判,提前消除、减少各类安全隐患;要强化基础性工作,精细管理,采取针对性措施,有效服务人民群众。二、组织领导此项工作实行“一把手” 领导负责制。在 镇党委、政府领导下,成立镇预防煤气中毒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镇领导小组), 由镇长任组长,所有副职领导任副组长;派出所、党政办、综治办、2司法所、安全科、城建办、企业办、农办、财政科、监察科、工商所、社保所、社会事务管理科、林业站、共青团、教委、卫生院、各村书记、幸福东园社区书记、裕华园社区书记、生产经营单位主管领导任成员。上述部门各确
3、定一个具体负责人,并由其负责人作为联络员。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党委副书记赵继宏兼任办公室主任,派出所所长霍长旺、镇综治办第一副主任马晓利任副组长。各成员单位派员参加办公室工作,建立联席会议、联动检查、督导查处、突出问题会商和应急处置等制度,组织协调全镇预防工作。 各村(居)、生产经营单位比照镇里模式,成立由村(居)主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预防煤气中毒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属地责任。三、任务分工派出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预防工作,牵头镇协调办日常工作;指导、协调村(居)、生产经营单位结合实有人口服务管理开展宣传教育和安全检查
4、工作;开展煤气中毒死亡事故调查工作;协调各部门开展一氧化碳报警器推广工作;对社区居民煤火取暖户加强安全管理,开展调查摸底、宣传教育和安全检查工作;指导、协调镇内各单位组织开展预防煤气中毒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加强外来人口煤火取暖的安全管理,开展调查摸底、宣传教育和安全检查工作;并将预防工作纳入综合治理工作考核范围,对各村(居)进行考核。3镇宣传科负责加强舆论引导,对预防煤气中毒工作进行正面宣传和安全提示。司法所负责依照职责,做好有关预防工作的区、镇政府文件或事项中涉及法律问题的合法性审核工作。镇教委、共青团负责指导、协调学校加强预防煤气中毒安全管理,开展调查摸底、宣传教育和安全检查工作。农业发展办
5、公室负责指导、协调各村(居)对农民煤火取暖户、吊炕(包括土炕)使用户加强安全管理、开展调查摸底、宣传教育和安全检查工作、在农村地区煤火取暖户中推广安装一氧化碳报警器;负责种(养)殖小区预防煤气中毒工作;负责推进镇域内居民采暖“煤改 电” 、“煤改气”等清洁 能源改造工程,从源头上降低煤气中毒事故的发生。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对使用燃气、炭火从事餐饮经营的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开展调查摸底、宣传教育和安全检查工作;负责收集规范的燃煤取暖炉具销售网点名录,汇总并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布,引导市民购买合格的燃煤取暖炉具。社会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指导各村(居)在社区开展对常住人口煤火取暖户的预防煤气中毒宣传教育工作
6、;指导村(居)开展预防煤气中毒服务活动;指导各村(居)按照本区社会救助有关规定做好事故发生后的救助工作;指导、协调各村(居)对使用煤火取暖的优抚对象和低保户免费安装一氧化碳报警器。规划建设与环境保护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对建设工程施4工现场和工棚宿舍开展预防煤气中毒的调查摸底、宣传教育和安全检查工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负责组织燃气供应企业开展燃气隐患排查、安全宣传活动,提高市民用气安全意识;配合有关部门对各类燃气器具引发的中毒事故开展调查;负责依法对生产和使用一氧化碳的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依法组织调查处理煤气中毒事故中有关的生产安全事故。财政科负责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和部门预算
7、管理要求,将各部门预防煤气中毒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部门预算。工商所负责检查本镇流通领域民用燃煤取暖炉具和家用一氧化碳报警器市场,依法打击非法经营、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行为。城管分队负责依法查处街面流动无照售煤、取暖器具的游商。卫生院负责煤气中毒人员医疗救治和相关救治信息报告,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科普宣教工作。各村(居)、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镇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严格落实属地责任,结合实际工作,建立预防工作机制,组织所属部门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逐级明确主管领导和责任人员,分片包干、层层落责;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推广使用合格燃煤取暖炉具和一氧化碳报警器;充分发挥社会团体和志愿者的作用,组织开
8、展调查摸底、宣传教育和安全检查工作,5消除事故隐患;认真开展事故倒查和考核工作;保障预防工作的人、财、物落到实处。四、阶段划分和工作重点2016 至 2017 年度预防煤气中毒工作从 2016 年 11 月 1 日开始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结束,整体工作分为二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6 年 11 月 1 日2016 年 11 月 6 日)本阶段完成三项重点工作:一是成立村(居)、生产经营单位预防煤气中毒领导小组,制定印发工作方案,组织召开各层级的动员部署会;二是组建完成实名制的镇级督导检查队和村居委会基层便民服务队;(二)具体实施阶段(2016 年 11 月 7 日20
9、17 年 3 月 20 日)以四次温暖行动为主线,落实宣传检查等各项工作措施。1. 2016 年 11 月 7 日13 日,组织开展预防煤气中毒“温暖一号” 行动 ,重点完成 4 项工作:一是组织 开展全镇集中宣传日活动,各村(居)、生产经营单位要针对本单位取暖户分布情况和特点,开展集中宣传;二是组织开展对煤火取暖户的调查摸底,建立底数台账;三是组织开展媒体宣传和社区宣传;四是分片包户开展入户宣传检查工作。通过此次集中行动,要做到入户宣传见面率 100%,与取暖户、出租房主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签订安全责任书 100%,黄色安全贴张贴率 100%,一氧化碳报警器安装率 100%,隐患整改率 100
10、%。11 月 13 日前,各村(居)、生产经营单位领导小组要将煤火取暖户的底数台帐和明细表、宣传检查6情况表上报镇协调办。11 月 14 日起,镇级督导检查队将集中对各村(居)、生产经营单位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2. 2017 年 1 月 8 日14 日,组织开展预防煤气中毒“温暖二号” 行 动。比照第一次集中统一行动的 组织标准,以存在隐患的重点户为重点,逐户检查,逐个炉具张贴红色安全贴,保障春节期间的煤火取暖安全。2 月 8 日前各村(居)、生产经营单位领导小组将更新的底数台帐和明细表、宣传检查情况表上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2 月 9 日起,镇级督导检查队集中对各村(居)、生产经营单
11、位“ 温暖二号 ”工作落实情况进 行督导检查。3. 2017 年 2 月 8 日2 月 14 日,组织开展预防煤气中毒“温暖三号”行 动。比照第一次集中统一行 动的组织标准,以新来京或返京的取暖户为重点,逐户检查,逐个炉具张贴橙色安全贴,防止事故反弹。3 月 8 日前各村(居)、生产经营单位领导小组将底数台帐和明细表、宣传检查情况表上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3月 9 日起,镇级督导检查队集中对各村(居)、生产经营单位“温暖三号”工作落 实情况 进行督导检查。4. 2017 年 3 月 10 日20 日,组织开展预防煤气中毒“温暖四号” 行动 。比照第一次集中统一行动 的组织标准,针对撤火前事故易发
12、的特点,查缺补漏,逐个炉具张贴绿色安全贴。行动期间,镇级督导检查队将对各村(居)、生产经营单位“温暖四号”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3 月 21 日前各村(居)、生产经营单位领导小组将宣传检查情况表上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7(三)总结考核阶段(2017 年 3 月 21 日3 月 31 日)本阶段完成 2 项重点工作:一是完成 2016 至 2017 年度取暖季预防煤气中毒工作总结。3 月 25 日前,各村(居)、生产经营单位领导小组将年度工作总结上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二是汇总各系统考核意见,完成考核,为下年度预防煤气中毒工作奠定基础。五、工作标准和措施各村(居)、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六个规定动
13、作” (每户要签订安全责任书,炉具上要张贴安全提示,检查要填写检查记录,发现隐患要发隐患通知书,通知书下发后要盯问题限期整改,每次入户检查均要留存照像或视频资料)的标准、完成“ 四个必 查” (查炉具安装使用情况,查房屋通风情况,查报 警器安装使用情况,查取暖户安全常识掌握情况),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面责任。并确保三个严禁:严禁工地、工棚使用明火取暖;严禁学校教室宿舍使用明火取暖;严禁单位集体宿舍使用明火取暖。(一)开展调查摸底,建立基础底数台账。一是摸清辖区内使用民用燃煤取暖炉、土暖气、土炕等炉具取暖的户数、人数,建立预防煤气中毒基础台帐和明细表;二是结合往年事故情况和辖区特点确定
14、宣传检查的工作重点,主要包括:城乡结合部平房区、出租房屋集中区等高发部位以及孤寡老人、流动人口等高发人群情况。8(二)发挥职能作用,关口前移源头治理。一是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快压减燃煤促进空气质量改善的工作方案(京政发201216 号)精神, 协助完成治理散煤减少低矮面源 污染、清洁能源改造等工作任务;二是通过拆违、旧房改造、城镇集中供暖、“煤改 电” 、“煤改气”、推广合格燃煤炉具等工作,从源头上减少煤气中毒事故发生率;三是根据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2011 年北京市人民政府第 231 号令)和关于公布我市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法2013 13 号)要求,加大对煤火
15、取暖群租房的排查、处罚、取缔力度。(三)加强检查维护,确保一氧化碳报警器的正常使用。从上年度的统计情况看,我镇一氧化碳报警器安装率接近 100%,本年度要继续推进此项工作。一是要各村(居)、生产经营单位采取多种措施,做到对所有煤火取暖户、煤火取暖部位全覆盖安装。二是要组织人员加强对使用报警器用户的提示,提醒用户插电使用;三是要做好维修保障,对政府采购和发放的报警器,特别是使用时间超过 2 年的,要求生产厂家在取暖季开始前进行检测;三是要提醒自购报警器的取暖户定期对报警器进行自检,发现问题及时送厂家维修。(四)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各村(居)、生产经营单位要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做好
16、预防煤气中毒工作。一是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发动社区和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治保积极分子、流动人口管理员等基层管理力量,落实齐抓共管。二9是发挥枢纽型社会组织作用,发动社区志愿者、市民劝导队、大学生志愿者、民间组织等社会团体,积极参与预防煤气中毒宣传教育。三是加强对广大群众的宣传引导,鼓励邻里互助,开展群防群治。(五)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模式,扩大宣传工作覆盖面。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和渠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传。一是增强宣传的广泛性,联系各大媒体,采取宣传日、培训会等集中宣传的形式,利用横幅、标语、展板、广播、等多种手段,宣传预防煤气中毒常识,确保宣传工作全覆盖、无死角。二是增强宣传
17、的针对性,在取暖户集中的社区专门设立户外墙体展板和宣传栏,有针对性地向取暖户进行宣传。三是增强宣传的实用性,制作挂历、海报、扑克牌等更为直观、视觉效果好、警示性强、群众乐于接受的宣传品。四是增强媒体宣传的实效性。密切联系气象部门,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在大风、降雪等恶劣天气及时通过电视、广播、微博、短信等方式发布安全提示,提醒居民注意取暖安全。(六)抓实安全检查,规范检查程序、严盯隐患整改。对煤火取暖户的安全检查工作,务必按照以下要求开展:一是要做到“四个必查”。特 别是对 土暖气用户,要注意 检查煤火间是否装风斗、与相邻居室的穿墙孔密封是否严密,防止因“串烟” 导致煤气中毒事故。二是要规范检查程
18、序,每次检查必须填写预防煤气中毒工作检查表,并由取暖户签字。三是要严盯整改,对发现的隐患,10必须填写预防煤气中毒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由取暖户、出租房主或单位签字。隐患通知书下发后,要盯问题限期整改,并进行复查。对拒不整改的单位、出租房主,依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予以处罚;对拒不整改的取暖户,做好工作记录,留有证明材料,24 小时内向上级领导小组报告。四是入户宣传检查要留存影像或视频资料,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七)做好应急处置,如实上报情况。发生煤气中毒事故后,要按照煤气中毒事故倒查工作流程的要求,公安、卫生、安监及其他有关部门应立即赶赴现场,按照程序开展抢救
19、、事故调查、善后维稳、查漏补缺等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避免形成社会热点问题。发生死亡 3 人以上的重大事故现场,主管领导要亲临一线指挥。发生煤气中毒死亡事故或疑似煤气中毒死亡事故,各村(居)、生产经营单位领导小组要立即、如实上报事故情况、死亡人员等情况,并及时反映工作进展情况。(八)严格事故倒查,强化责任追究。对因取暖造成的煤气中毒死亡事故,镇领导小组应组织相关部门逐件倒查。认定企业法人及经营者、出租房主不履行安全管理责任,致使员工或居住人煤气中毒的,公安部门要依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等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条款追究其刑事责任。认定存在行政管理责任的,综治部门按照重大案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