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测绘地籍相关知识要点(18)一、 地籍管理(14)(一)土地登记1、土地登记的概念:土地登记是国家依照法律对土地的坐落、面积、用途、等级、价值、使用条件、权属关系等情况记录在专门的簿册上,以确定土地权属,加强政府对土地的有效管理,保护权利人对土地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土地以宗地为单位进行登记。宗地是指土地权属界线封闭的地块或者空间2、土地登记的原则:(1)依法的原则 (2)申请的原则 (3)审查的原则 (4)公示的原则 (5)属地管辖的原则3、土地登记的内容: 土地登记的内容是指反映在土地登记簿内的土地登记对象质和量方面的要素,包括土地权属性质和来源、土地权利主体、土地权利客
2、体以及与这三方面直接相关的其他内容。(1)、土地权属性质分为:国有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包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农用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农用地使用权)和土地他项权利等。根据物权法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地表、地上及其地下分别设立。(2)、土地权属来源。是指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最初取得土地的方式。它对于确定土地权属性质,判断某宗地是国家所有还是集- 2 -体所有,土地使用权人对该宗地的土地使用权是国有还是集体等至关重要。(3)、土地权利主体。土地权利主体是指土地权利人,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集体土地使用
3、权人和土地他项权利人。(4)、土地权利客体。土地权利客体是指土地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主要包括土地的座落、界址、面积、用途、使用条件、等级、价格等。4、土地登记的分类: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我国当前的土地登记进行以下分类(1)、初始登记。是指土地总登记之外对设立的土地权利进行的登记。(2)、变更登记。是指因土地权利人发生改变,或者因土地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和土地用途等内容发生变更而进行的登记。(3)、注销登记。是指因土地权利的消灭等而进行的登记按。(4)、其他登记,包括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和查封登记。5、土地登记的程序土地登记的程序可分为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注
4、册登记、核发证书五个步骤。- 3 -6、土地登记申请人应提交的文件资料(1)土地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包括:出让合同、出让金凭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许可证等;(4)营业执照;(5)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6)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7)法人代表证明材料;(8)如果是代理申请的,还需提交土地登记委托书、 监护人证明(由村委会或居委会出具)。前款第(6)项规定的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可以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技术单位进行地籍调查获得。申请人申请土地登记,应当如实向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
5、责。7、收件土地登记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资料,经审查无误、合格后,应土地登记收件单上进行登记,编号,装袋入档,并将土地登记收件单的第二联给申请人,在申请人领取土地证书时收回。- 4 -8、地籍调查地籍调查是土地登记的前期基础性工作,是土地登记法律行为的重要程序。其目的是依照有关法律程序和技术规程,查清每一宗地土地的位置、界限、面积、权属、用途以及等级等基本情况,以满足土地登记的需要。地籍调查成果经登记后具有法律效力,是调处土地权属纠纷、查处违法占地、保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依据地籍调查的内容:土地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权属调查是通过对土地权属及其权利所及的界线的调查,在现场标定土地权属界址点、
6、线,绘制宗地草图,调查用途,填写地籍调查表。土地权属调查的基本单元是宗地。地籍测量是在权属调查的基础上,借助仪器,测量宗地权属界线、界址位置、形状等,计算面积、测绘地籍图和宗地图,为土地登记提供依据。权属调查是行政性工作,主要是定性的,地籍测量是技术性工作,主要是定量的。地籍调查的分类:初始地籍调查和变更地籍调查。初始地籍调查是初始土地登记前的区域性普遍调查。变更地籍调查是在变更土地登记或设定土地登记时利用初始地籍调查成果对变更宗地的调查。是地籍管理的日常性工作。地籍调查表的填写地籍调查表填写是权属调查的核心,其内容必须做到图、表、实地三者一致,项目填写齐全,准确无误,用碳素墨水填写,字迹-
7、5 -工整清洁,文字通顺简明。不准涂改、擦改、刮改,填错的只能划改,划改处应加盖划改人印章,同一项内容划改不得超过两次,全表划改原则上不超过两处。每宗地填写一份调查表,共用宗地的要按照共有使用者数分别填写,项目栏内填写不下,可加附表9、权属审核权属审核是土地登记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文件资料和地籍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再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土地登记机关的审核意见,决定对申请登记的土地权利和权利变动事项,是否准予登记的法律过程。权属审核是土地登记的核心环节。权属 审核的依据。 权属审核的依据有两个方面:法律依据和书证依据。法律依据是指国家现行的有关土地的法律法规。书证依据指土地登记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8、、权属来源证明、地上物产权证明、地籍调查成果和土地定级估价成果等。权属 审核应达到的 标准。总的来说有三条,即: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权属 审核的内容。 主要包括对土地登记申请人的审核、对宗地自然状况的审核和对土地权属状况的审核。10、注册登记概念和人 员 。注册登记是指土地登记机关对批准土地登记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或他项权利进行登记 、装簿、造册的工作程序。既是一种行政行为,又是一种十分严肃的法律行为。一经注册登记,土地权利即产生法律效力。注册登记人员包括经办人和- 6 -审核人。经办人和审核人必须有获得土地登记上岗资格的人员担任,并实行专人负责制,根据规定,土地登记卡(簿)上的经办
9、人一般是地籍处(科)的负责人,审核人是分管领导。土地登记簿应当加盖人民政府印章。依据和内容。 土地登 记审批表是土地登记机关进行注册登记的唯一依据。注册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填写土地登记卡和土地共有使用权登记卡、填写土地归户卡、组装土地登记簿等。土地登 记卡及其填写要求。土地登记卡的组成。土地登记卡是土地登记的主件,也是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和土地他项权利的法律依据。它由土地登记卡主卡、土地登记卡主续表和共用宗使用权登记卡三部分组成。土地登记卡填写要求。(1)土地登记卡以宗地为单位填写。(2)土地权利人独自拥有或使用一宗地土地的,土地登记时在土地登记主卡上进行在登记,登记的其他内容在土地登记卡续表上
10、进行。(3)两个以上土地权利人共同使用一宗地的,土地登记时,宗地及土地权利状况在土地登记卡主卡上进行,各土地权利人的状况在共用宗使用权登记卡上进行,登记的其他内容在土地登记卡续表上进行。(4)宗地进行第一次登记时,除在土地登记卡主卡上进行登记- 7 -外,无论有无登记的其他内容,均需在土地登记卡续表序号、日期栏内分别填写登记顺序号 1 及批准登记时间,并由经办人、审核人签字。(5)土地登记卡登记的内容发生变更或设定、变更以及注销土地他项权利的,在土地登记卡续表上进行登记。但土地登记卡主卡中的地号、图号、宗地面积发生变更时,需更换土地登记卡。核发或更改土地证书土地证书是土地登记卡部分内容的副本,
11、是土地使用者、所有者和土地他项权利者持有的法律凭证。应当认真填写,现在我们统一要求所有的证书必须打印,附图也必须是计算机打印。 证书核发程序:通知验证发证注意:发证时,土地登记人员要收回土地登记收件单,并有领证人在土地证书签收簿上签字。土地登记的办理时限:根据土地登记办法,20 日内完成登记发证。特殊的,经领导批准可以延长 10 日国土资源部的“五不登记”:对于出让土地没有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不得登记;对于经营 性土地没有按招、拍、挂方式出让的,不得登记;对协议出让 地价明显低于出让底价的,不得登记;对违 反规划改变土地用途的,不得登记; 未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而设定抵押的,不得登记。(
12、四)土地调查土地调查是对土地数量、质量、分布、利用和权属状况进行的调查。分 为三种: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地籍调查、土地条件调查。- 8 -(五)、土地使用权转让1、转让条件。必须是国有土地,集体土地不得转让。2、转让程序。申请、 审核、报批、登记发证(1)申请。必须是转让双方到场书面申请。申请时需要提供的材料:转让 方的 国有土地使用 权证受 让方的 房屋所有 权证土地使用权转让契 约买卖 双方 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 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相关税 费缴纳证 明(2)审核。由经办人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核,是复印件的经办人审核后要签字。(3)审批。根据行政许可法,20 日内完成本级审批,报县政府
13、批准。(4)、登记发证。土地权利人凭本人有效证件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二、测绘管理(2)(一)测绘资质资格与测绘市场1、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测绘资质。个人和未取得测绘资质证书的单位不得从事测绘活动。2、测绘人员进行测绘活动时,应当持有测绘作业证件。(二)基础测绘基础测绘实行分级管理,县级基础测绘包括:(1)建立与更新本行政区域内四等以上平面、高程控制网和空间控制网;(2)测制、更新本行政区域内 1:500、1:1000、1:2000 比例尺地图、影像图及数字化产品;(3)建设本行政区域内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建立与维护数据库;(4)编制与更新本行政区域图;- 9 -(5)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
14、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基础测绘。(三)、地图市场管理1、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测绘、工商、新闻出版、教育、民政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加强对地图市场的管理。2、从事地理信息现势资料收集并在地图上进行标绘的人员应当持有测绘作业证件。(四)、测量标志1、测量标志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并委托专人保管,签订保管委托书、发放保管员证。2、测量标志依法实行有偿使用制度。承担测绘项目的测绘单位使用测量标志的,应当缴纳测绘基础设施费。测绘基础设施费用于测量标志的维护。三、国土资源信息化(2)1、电子政务:电子政务是借助电子信息技术而进行的政务活动。电子政务主要包括三个组成部分:一是政府部门内部的
15、电子化和网络化办公;二是政府- 10 -部门之间通过计算机网络而进行的信息共享和实时通信;三是政府部门通过网络与民众之间进行的双向的信息交流。具体地说,目前各级政府部门所广泛使用的办公自动化系统,属于第一类电子政务的范畴;国家最近建设完成的“三金“工程和电子口岸执法系统,是第二类电子政务的典型例子。政府部门通过自己的互联网站发布政务信息,以及进行网上招标、网上招聘,接受网上投诉等,则属于第三类电子政务的范畴。一个完整的电子政务系统,应当是上述这三类系统的有机的结合。2、金土工程:“金土工程 ”是 2004 年 1 月国 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在国土资源部视察工作时提出的。金土工程是在国土资源电子政务建设的总体框架下,围绕当前国土资源管理的中心工作,选择耕地保护、矿产资源管理、地质灾害防治等重要业务,在流程梳理、整合的基础上,建立业务应用系统和相应的信息服务系统,形成边界清晰的政务信息系统。 金土工程的总体目标,是完成“三大系统”建设(即耕地保护国家监管、矿产资源国家安全保障和地质灾害预警、预报 与应急指挥系统),建立覆盖国家、省、市、县级国土资源电子政务管理信息化系统。3、2005 年 12 月 16 日 全国国土资源厅局长会议将“国土资源信息化明显加快,金土工程基本完成,形成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 的国土 资源管理运行体系” 作为“ 十一五”国土资源工作主要目标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