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市容秩序工作绩效考核细则一、组织实施市容秩序工作的考核由局市容处组织实施。二、考核对象海陵分局各中队、执法支队占道办、坡子街整治组。三、考核方式由局市容处采取每月定期检查、随机抽查、跟踪督查的办法进行。每月定期对主城区范围内的市容秩序情况全面检查1-2次,同时,不定期进行随机抽查。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市容秩序问题和网络舆情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跟踪督查。四、计分办法每月市容秩序条线考核总分为100分,局市容处每月定期检查得分,减去随机抽查扣分,减去跟踪督查扣分,得出当月各大队、中队考核得分;海陵分局得分取当月各中队平均分。五、考核内容市容秩序条线具体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见附表。六、考核要求1局市容处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考核办法,进行检查考核。每次检查都要认真做好书面和图片图像记录,作为佐证材料。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给各大队、中队。2由于市容秩序工作基础比较薄弱,前三个月的扣分权重或计奖分值适当降低。市容秩序(海陵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