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为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和消除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促进我市医药经济健康发展,结合我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决策和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重大行政决策可能出现的社会稳定风险先期预测、先期评估、先期化解。二、评估工作概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指对重大行政决策可能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进行超前预测、超前评估、超前化解的行为。三、职责分工1、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科学评估、发扬民主”的原则确定,分重大行政决策对应的决策推出科室或单位、政策出台贯彻实施的科室或单位、改革牵头科室或单位、项目报建单位等。2、局党组行政决策的重大行政决策,由牵头科室或单位负责。涉及多科室,责任主体难以界定的,由局办公会指定。3、局秘书科负责对评估工作进行协调。四、评估范围主要评估以下重大行政决策可能引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