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衡阳县 2017 年实施河长制工作要点2017 年是全面推行河长制开局之年,为扎实做好河长制各项工作,更好发挥河库综合功能,保障河库安澜,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工作方案(衡办20177 号) 、市政府办衡阳市实施河长制行动方案(20172020 年) (衡政办发201719 号)和市河长制委员会衡阳市 2017 年实施河长制工作要点 (衡河委20174 号) 、制定本工作要点。一、主要思路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以落实责任体系、建立工作机制、突破关键问题为重点,通过 “一河一长、一河一档、一河一策”和“一月一晒、一季一督、一年一评”
2、的工作措施,利用“考核问责”和“奖优罚劣”的工作杠杆,强化各级政府河库管理保护的主体责任,确保河长制工作有力推进。通过一年努力,责任明确的河长制体系全面建立,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基本形成,河长制与防汛抗灾有机结合,重点区域和河段的超标排污、垃圾入河、非法采砂、侵占水域岸线等突出问题有效遏制,着力打造一批河湖管理保护的工作亮点。1二、主要工作任务(一)建立责任体系,全面公开公示。按照“一河一长”的要求,全县所有河库全部落实河长,确保每条河库任务包干到人、责任落实到人、绩效考核到人。1明确各级河长。县、乡镇出台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落实县、乡镇、村三级河长,在主要媒体公布河长名单。 (县、乡镇党委
3、、政府,完成时限:2017 年 9 月 30日)2健全组织体系。成立县、乡镇河长制办公室,落实工作人员和经费,制定相关制度,健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县、乡镇党委、政府,完成时限:2017 年 10 月 31 日)3强化工作责任。各级党委、政府对行政区域内河库管理保护负主体责任。各级河长要将防汛抗灾工程体系建设等有关工作纳入责任范围,各级防汛责任人也要加强对联系地区河长制实施工作的督导,县以下河长制尽可能与防汛抗灾责任制相结合。 (县、乡镇党委、政府,完成时限:2017 年 12 月 31 日)4全面公开公示。在河岸、水库的显要位置设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姓名、职责、河湖概况、管护目标和监督
4、电话等内容,接受公众监督。 (县、乡镇党委、政府,完成时限:2017 年 10 月 31 日)2(二)摸清河库现状,制定“一河一策”方案。按照“一河一档”和“一河一策”要求,全面开展河库管理调查摸底工作,分流域、分行业、分区域全面排查影响河库健康的问题,并按照分级负责原则,逐级制定每条河库的“一河一策”工作方案。1掌握基本情况。收集、梳理每条河库的基本情况,全面掌握河库水质、水量、水域等现状情况和规划目标。(县、乡镇河长制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河长办,完成时限:2017 年 10 月 31 日)2列出问题清单。详细列出每条河库负面清单,包括排污口数量、农业面源污染、沿线畜禽和水产违法养殖、水面及
5、堤岸的环境卫生以及黑臭水体、非法采砂、违法乱建、非法围垦、侵占水域等情况。将河库情况以文字、表格、图片等形式登记造册,建立“一河一档” 、 “一湖一档” 、“一库一档” 。 (县、乡镇河长制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河长办,完成时限:2017 年 10 月 31 日)3制定工作方案。根据不同河库、不同河段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分级管理原则,科学制定 20172020 年“一河一策”工作方案,明确年度工作要点,分类提出具体目标、任务和措施,制定差别化保护和治理计划,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县、乡镇河长制工作委员会、河长办,完成时限:2017 年 12 月 31 日)34明确工作责任。蒸水、武水等 7
6、条河流由县河长办牵头,乡镇河长办配合,编制“一河一策”实施方案。73条乡级河流,由乡镇河长办牵头,编制“一河一策”实施方案,一些小的河流可根据实际情况,编制“一河一策”表格。(三)突破重点难点,尽快取得成效。针对每条河库的问题清单,对危害重、影响大、涉及部门多的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整合力量限期解决突出问题,力争尽快取得成效。以下内容中:牵头单位负责指导、督促、考核等工作;参与单位协助牵头单位开展相关工作;责任单位负责落实具体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均为各乡镇党委、政府,以下责任单位不再列出。1开展水污染防治。取缔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实现农药、化肥用量零增长,完成蒸水沿岸畜禽规
7、模养殖和水产养殖退养任务,强化有色、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污染治理,持续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减少入河污染物排放。确保省级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 92.6%以上,市级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 95%以上。( 县环保局牵头, 县发改局、县经科信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和旅游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局、县畜牧水产局、县卫计局等参与)42开展不达标水体治理。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县乡镇要公布黑臭水体名称、治理责任人及达标期限。加强县城、农村河道、水库、山塘等污染严重水体治理,每个乡镇都要明确治理年度任务,重点解决因垃圾乱倒乱堆、畜禽水产养殖、水体水流不畅等造成的水质恶化问题。(县
8、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农业局、县畜牧水产局牵头,县环保局、县水利局等参与)3开展河道保洁工作。开展河道河岸垃圾产生、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全过程管理,全面清除河道内堆积的废弃物和河面垃圾,确保县级以上城区段和沿河重要乡镇河面垃圾有专人清理,实现水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县水利局、县城管执法局牵头,县住建局、县畜牧水产局、县交通运输和旅游局、沿河拦河坝及电站管理单位等参与)4开展水域岸线整治。启动县级以上城区河段的河道划界工作,重点查处打击一批非法围湖养殖、侵占水域、占用岸线、采砂及设置砂石场等违法行为,维护河库畅通。(县水利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畜牧水产局、县交通运输和旅游局牵头,县发
9、改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城管执法局等参与)5开展水生态修复。推进蒸水流域“绿带”建设,推进河库连通建设,维护河库生态环境。(县林业局牵头,5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局、县畜牧水产局等参与)(四)强化能力建设,提升保障水平。加强机制创新,完善监测网络,推动河长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1建立河库保护管理联合执法机制。建立水利、环保、公安、交通运输、畜牧水产等相关部门参与的河库管理保护联合执法机制,按照“集中办公、统一管理、协调执法”的模式,抽调专门工作力量,推进联合执法。(县水利局牵头,县环保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和旅游局、县畜牧水产局等参与,完成时限:201
10、7 年 10 月 31 日)2开展河库水质水量等水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加强省级水功能区等重点水域的水量、水质、水环境监测,建立体系统一、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河库监管网络,建立水质恶化倒查、污染来源追溯机制。(县环保局、县水文局、县水利局牵头,完成时限:2017 年 10 月 31 日)3启动河库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建设。按省河长制工作委员会要求,对接省信息平台。加强河库水域水环境动态监管,逐步实现基础数据、涉河工程、水域岸线管理、水质监测等信息化、数字化,并将推行河长制日常巡查、问题督办、情况通报、责任落实等纳入系统管理,提高工作效能。(县水利局牵头,县环保局、县经科信局、县国土资6源局、县交通运输
11、和旅游局等参与,完成时限:2017 年 12月 31 日)三、主要工作措施(一)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县级主流媒体功能,开展多形式、多方位的宣传活动。及时报导县级河长调研情况和县级河长会议内容,宣传“河长制”新举措和新做法,推广县、乡镇较好的典型和已取得的经验,跟踪报导专项整治行动,促进整治效果,积极营造社会各界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库保护管理的良好氛围。(县委宣传部牵头,县文广新局等参与)(二)开展专项行动。建立河库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实行河库动态监管。各地在突破重点难点的同时还要结合实际,围绕垃圾不入河、污水不乱排、河道不侵占等内容,开展护河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河库违法行为。开展河道渔
12、业专项整治,打击河道范围内非法渔业养殖、圈养畜禽、电毒炸鱼及其他非法捕捞行为。( 县水利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畜牧水产局、县交通运输和旅游局、县环保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住建局等参与)(三)强化工作机制。71一月一公开。通过县级主流媒体、水利局网站河长制专栏、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建立河长制工作信息共享制度,每月将各地工作进展和典型经验,特别是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县河长办牵头,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新局、县环保局、县水利局等参与)2一季一督查。建立定期督查制度,上级河长每季度对下级河长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同时,对河长制工作委员会会议要求督查落实的重大事项或
13、省、市、县级河长交办事项,及时开展专项督查。 (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河长办牵头,河长制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参与)3一年一考核。根据年度工作要点和考核方案,上级河长负责组织对下一级河长进行考核,党委、政府负责对同级河长制组成部门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年度绩效考核内容,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和防汛抗灾责任制落实的重要依据。对年度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单位和河长进行奖励。对工作不积极,河库环境进一步恶化的地区,将采取通报批评、约谈等措施,要求限期整改。(县河长办牵头,县河长制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参与)(四)动员公众参与。建立“
14、政府主导、社会监督、公众参与”机制,拓展公众参与领域,规范公众参与程序,8建立社会公众监督评价机制,并将考核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开展“美丽蒸阳”评比活动,充分动员社会团体、民间组织等力量参与到水环境治理工作中来,凝聚生态文明建设共识与合力。(县河长办牵头,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新局等参与)附件:衡阳县 2017 年河长制重点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9附件:衡 阳 县 2017 年 河 长 制 重 点 工 作 任 务 及 责 任 分 工根据湖南省 2017 年实施河长制工作要点的工作思路、目标和措施,结合我县实际,就我县 2017 年河长制重点工作任务及责任分解如下: 一、加强水污染防治1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专项整治,按期全面拆除或关闭湖南省县级以上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中明确的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内入河湖排污口,提高饮水安全保障。牵头单位:县环保局(饮用水源保护专项整治) 、县住建局(城市饮用水源排污口整治) 、县水利局(省级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方案编制和实施)参与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经科信局、县交通运输和旅游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卫计局、县法制办等责任单位:乡镇党委、政府(牵头单位负责指导、督促、考核等工作;参与单位协助牵头单位开展相关工作;责任单位负责落实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