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镇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 整 方 案镇 江 市 人 民 政 府二 一 七 年 八 月I目 录前 言 .1一 、规划调整背景 .5(一)自然与经济社会概况 .5(二)土地利用现状与特征 .7(三)资源环境承载力状况 .10(四)现行规划执行情况 .14(五)规划调整完善的必要性 .16二、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调整 .21(一)土地利用战略调整 .21(二)土地利用规划目标调整 .24(三)市(区)土地利用指标调整 .29三、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32(一)推进耕地“三位一体 ”保护 .32(二)基本农田布局优化 .33(三)合理安排其他各类农用地 .36四、建设用地节约
2、与集约利用 .38(一)实施建设用地总量与强度双控 .38(二)合理安排城镇用地 .38(三)规范整合农村建设用地 .39(四)保障重大基础设施用地 .39II(五)强化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40五、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42(一)构建完善的生态网络格局 .42(二)协调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42(三)实施土地生态保护差别化管理 .43六、重点工程安排 .45(一)重点交通工程 .45(二)水利基础设施重点工程 .48(三)电力能源基础实施重点工程 .49(四)其他工程 .50七、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调整 .51(一)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现状 .51(二)中心城区控制目标及布局调整 .53(
3、三)划定城市开发边界 .53(四)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管制分区 .55(五)中心城区重点建设项目 .57(六)中心城区流量指标安排 .58八、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62(一)经济措施 .62(二)行政手段 .63(三)公众参与 .64(四)技术监管 .65III九、附 则 .67附 表 .68附 图 .811前 言1、规划目的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对国土资源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统筹区域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促进新型城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高,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依据国家、江苏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镇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
4、20 年) (调整方案) 。2、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的系列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坚持“保护资源、节约集约、维护权益、创新改革”的工作要求,按照“保护为先、优化为本、调控为要”的原则,以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为前提,以节约集约用地为核心,严控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把握“一带一路” 、 “长江经济带” 、长三角区域发展一体化、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和国家首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等战略机遇,加快构建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国土开发格局,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设“强富美高”新镇江提供基础保障。3、基本原则(1)保护优先、统筹兼顾坚持耕
5、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优先划定永久基本2农田保护红线和生态红线。统筹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引导形成合理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2)总量控制、布局优化综合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确定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形成功能清晰、协调有序的城乡建设开发格局。(3)节约集约、城乡统筹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推进“控制总量、优化增量、盘活存量、用好流量、提升质量”的节约集约用地“五量调节”战略实施,引导经济结构和发展方式的战略性调整。(4)多规合一、公众参与围绕“多规合一”的目标,推进“三线划定” 。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密切协作;坚持开门规划,充分征求群众、专家学者
6、及部门意见。4、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004 年修订)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011 年修订)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008 年)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2010 年修订)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2009 年修订)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002 年修订)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2014 年修订)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1998 年) ;3(9) 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 (2004 年修订) ;(10)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 (国土资源部第 43
7、号令) ;(11) 江苏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 (省政府第 105 号令) ;(12) 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 号) ;(13) 关于印发江苏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 (苏国土资办发201547 号) ;(14) 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厅函20161096 号) ;(15) 关于预下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主要指标的通知(苏国土资发2016277 号) ;(16) 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 (TD/T1023-2010) ;(17) 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 (TD/T1020-2009) ;(18) 江苏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 ;(19) 镇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20)国家、省、市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5、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镇江市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包括京口区、润州4区、丹徒区、镇江新区、丹阳市、扬中市、句容市,总面积384031.97 公顷。 6、规划期限规划基期年 2005 年,规划调整基期年 2014 年。规划期限 2006-2020 年,规划调整期限为 2015-2020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