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方案审查及调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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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一、设计方案审查及调整序号 材料名称 形式和份数 规范化要求 材料来源 类型1 立案申请表 原件 1 份 可在网上下载填写应由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申请人 通用2 申请人身份证明 原件核验 ,复印件1 份 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其中身份证只需提供原件核验,由窗口人员复印并加盖与原件相符章;申请人是单位的,应当提交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记证照,其中本市签发的营业执照无需提交纸质件、复印件,个体工商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军队事业单位可提交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照(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身份证明:公安机关或相关

2、部门登记证照:登记管理部门(或批准单位、归口管理单位)通用3法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证明文件原件1 份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出具的某人为法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的证明文件原件。申请人申请人是单位的应提供此项4法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1 份包括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等,其中身份证可选择提供原件核验,或提供复印件。申请人申请人是单位的应提供此项5 授权委托书 原件 1 份应当明确委托代办事项内容、权限、期限、1-2 名代理人姓名、身份证件号、联系电话;应由委托人(即申请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应注明企业统一社会信用

3、代码,个体工商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军队事业单位除外。申请人委托他人代办时应提供本项6 代理人身份证明 原件核验 ,复印件1 份指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其中身份证只需提供原件核验,无须提供复印件。代理人委托他人代办时应提供本项7 设计单位的资质证书 复印件1 份 如图纸盖出图章可视为已提交。 设计单位 通用8 总平面、设计方案 原件 2 份1.主要包括:总平面图(首次申报的范围应为规划条件确定的用地红线范围)、平面图、立面图及剖面图(蓝图);总平面彩色示意图(A3 幅面图纸);根据实际需求提供多角度实景融入图。2.总平面图绘制在 1/500 现状地形图上,用地面积在 20

4、 公顷以上(含本数)的,可以以 1/2000 现状地形图替代。设计单位 通用9 设计方案电子报批文件 电子件1 份1. 设计方案电子报批文件应符合国土规划部门相关要求。 2.要求:使用 AutoCAD2008 或以下版本。设计单位 通用10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有效的用地证明材料及规划条件和历次规划审批文件文号复印件及扫描件1 份或文证编号1.规划条件应在有效期内。2.有效的用地证明文件包括:属于使用新供应国有土地开发建设的,提交用地预审意见(仅限政府投资类项目)、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建设用地批准书等文件;属于国有存量土地再利用的,提交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国有土地

5、使用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同意使用土地通知书或者土地权属证明书等文件;属于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开发建设的,提交建设用地批准书、集体土地使用证或者集体土地房产证等文件。国土规划部门 通用11规划条件及历次规划批复文件中要求取得的专业管理部门的意见复印件1份 无 相关部门 通用12建筑景观效果专家评审通过意见书或会议纪要复印件1份 无 申请人位于重要地段、重要景观地区的项目13设计方案调整对比图及说明原件1 份 无 设计单位 调整案需要此项二、设计方案或建筑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调整审查咨询服务序号 材料名称 形式和份数 规范化要求 材料来源 类型1 立案申请表 原件 1 份 可在网上下载填写应由申

6、请人签字或盖章 申请人 通用2 总平面、设计方案 原件 1 份1.主要包括:总平面图(首次申报的范围应为规划条件确定的用地红线范围)、平面图、立面图及剖面图(蓝图);总平面彩色示意图(A3 幅面图纸);根据实际需求提供多角度实景融入图。2.总平面图绘制在 1/500 现状地形图上,用地面积在 20 公顷以上(含本数)的,可以以 1/2000 现状地形图替代。设计单位 通用3 设计方案电子报批文件 电子件1 份2. 设计方案电子报批文件应符合国土规划部门相关要求。 2.要求:使用 AutoCAD2008 或以下版本。设计单位 通用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有效的用地证明材料及规划条件和历次规划审批文

7、件文号复印件及扫描件1 份或文证编号1.规划条件应在有效期内。2.有效的用地证明文件包括:属于使用新供应国有土地开发建设的,提交用地预审意见(仅限政府投资类项目)、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建设用地批准书等文件;属于国有存量土地再利用的,提交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同意使用土地通知书或者土地权属证明书等文件;属于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开发建设的,提交建设用地批准书、集体土地使用证或者集体土地房产证等文件。国土规划部门 通用5设计方案调整对比图及说明原件1 份 无 设计单位 调整案需要此项三、新建建筑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调整序号 材料名称 形

8、式和份数 规范化要求 材料来源 类型1 立案申请表 原件 1 份 可在网上下载填写应由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申请人 通用2 申请人身份证明 原件核验 ,复印件1 份 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其中身份证只需提供原件核验,由窗口人员复印并加盖与原件相符章;申请人是单位的,应当提交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记证照,其中本市签发的营业执照无需提交纸质件、复印件,个体工商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军队事业单位可提交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照(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身份证明: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登记证照:登记管理部门(或批准单位、

9、归口管理单位)通用3法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证明文件原件1 份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出具的某人为法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的证明文件原件。申请人申请人是单位的应提供此项4法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1 份包括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等,其中身份证可选择提供原件核验,或提供复印件。申请人申请人是单位的应提供此项5 授权委托书 原件 1 份应当明确委托代办事项内容、权限、期限、1-2 名代理人姓名、身份证件号、联系电话;应由委托人(即申请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应注明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个体工商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军队

10、事业单位除外。申请人委托他人代办时应提供本项6 代理人身份证明 原件核验 ,复印件1 份指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其中身份证只需提供原件核验,无须提供复印件。代理人委托他人代办时应提供本项7 设计单位的资质证书 复印件1 份 如图纸盖出图章可视为已提交。 设计单位 通用8 总平面、设计方案 原件 2 份1.主要包括:总平面图(首次申报的范围应为规划条件确定的用地红线范围)、平面图、立面图及剖面图(蓝图);总平面彩色示意图(A3 幅面图纸);根据实际需求提供多角度实景融入图。2.总平面图绘制在 1/500 现状地形图上,用地面积在 20 公顷以上(含本数)的,可以以 1/20

11、00 现状地形图替代。设计单位 通用9 设计方案电子报批文件 电子件1 份3. 设计方案电子报批文件应符合国土规划部门相关要求。 2.要求:使用 AutoCAD2008 或以下版本。设计单位 通用10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有效的用地证明材料及规划条件和历次规划审批文件文号复印件及扫描件1 份或文证编号1.规划条件应在有效期内。2.有效的用地证明文件包括:属于使用新供应国有土地开发建设的,提交用地预审意见(仅限政府投资类项目)、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建设用地批准书等文件;属于国有存量土地再利用的,提交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同意使用土地通

12、知书或者土地权属证明书等文件;属于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开发建设的,提交建设用地批准书、集体土地使用证或者集体土地房产证等文件。国土规划部门 通用11规划条件及历次规划批复文件中要求取得的专业管理部门的意见复印件1份 无 相关部门 通用12建筑景观效果专家评审通过意见书或会议纪要复印件1份 无 申请人位于重要地段、重要景观地区的项目13设计方案调整对比图及说明原件1 份 无 设计单位 通用四、加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序号 材料名称 形式和份数 规范化要求 材料来源 类型1 立案申请表 原件 1 份 可在网上下载填写应由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申请人 通用2 申请人身份证明 原件核验 ,复

13、印件1 份 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其中身份证只需提供原件核验,由窗口人员复印并加盖与原件相符章;申请人是单位的,应当提交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记证照,其中本市签发的营业执照无需提交纸质件、复印件,个体工商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军队事业单位可提交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照(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身份证明: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登记证照:登记管理部门(或批准单位、归口管理单位)通用3法人法定代表人或组织主要负责人证明文件原件1 份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出具的某人为法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的证明文件原件。

14、申请人申请人是单位的应提供此项4法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1 份包括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等,其中身份证可选择提供原件核验,或提供复印件。申请人申请人是单位的应提供此项5 授权委托书 原件 1 份应当明确委托代办事项内容、权限、期限、1-2 名代理人姓名、身份证件号、联系电话;应由委托人(即申请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应注明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个体工商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军队事业单位除外。申请人委托他人代办时应提供本项6 代理人身份证明 原件核验 ,复印件1 份指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其中身份证只需提供原

15、件核验,无须提供复印件。代理人委托他人代办时应提供本项7 设计单位的资质证书 复印件1 份 如图纸盖出图章可视为已提交。 设计单位 通用(仅申请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不需提供)8显示或标注有拍照日期的多角度现场照片原件正本(收取)1 份、 清晰 申请人 通用普通加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含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除通用材料外,还需提供下列材料:9 房屋权属证明文件 复印件1 份含附图、附件,有共有权属人的,应一并提供。如尚未办理产权的,应出具国土房管部门证明申请人拥有独立处置房屋权属的相关证明文件。土地管理部门 通用10房屋权属证明文件持证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1 份权属人

16、为单位的应提供法人证明,权属人为境外人员/单位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申请人 通用11 建筑设计单位出具的结构安全说明 原件1 份 无 设计单位 通用12加建、改建、扩建前现状图以及加建、改建、扩建后的设计对比图原件1 份 无 设计单位 通用13 本次申报的单体建筑设计方案图 原件)2 份 无 设计单位 通用14绘制在 1/500 现状地形图上的总平面规划图原件 2 份 用地面积在 20 公顷及以上的,可以以 1/2000 现状地形图替代 设计单位 通用15 建筑设计方案电子报批文件 电子件1、电子报批文件应包含总平面、分层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及电子报批图层,并符合规划部门的其他要求;2、格式

17、要求:使用AutoCAD2008 或以下版本;3、不涉及平面调整的,无需进行报建规划指标技术审查,故无需提交此项材料。设计单位 通用1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有效的用地证明材料及规划条件和历次规划审批文件文号复印件及扫描件1 份或文证编号1.规划条件应在有效期内。2.有效的用地证明文件包括:属于使用新供应国有土地开发建设的,提交用地预审意见(仅限政府投资类项目)、国有土地划拨国土规划部门 通用决定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建设用地批准书等文件;属于国有存量土地再利用的,提交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同意使用土地通知书或者土地权属证明书等文件;属于使用集体建设

18、用地开发建设的,提交建设用地批准书、集体土地使用证或者集体土地房产证等文件。17规划条件及历次规划批复文件中要求取得的专业管理部门的意见复印件1份 无 相关部门 通用18发改部门立项投资批文或所属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意见复印件1 份实行审批制的政府投资类项目提供可研批复,实行核准制的企业投资项目提供核准文件;如不属于这两种情况,建设单位在申请表上作出说明。发改部门或相关政府部门通用19 批前公示情况说明 原件1 份原件;需进行批前公示的,公示结束后再次向我局申报案件时应当提供本项资料,说明公示主要情况。申请人 通用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程除通用材料外,还需提供下列材料:20 22申请函 原件1 份申

19、请加建电梯间前应按照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的要求“充分听取拟增设电梯所在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内业主的意见”,并在申请函中承诺“如涉及邻里纠纷则由申请人负责积极主动协调并承担相关责任”。申请人 通用21专有部分占该栋(单元)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增设电梯以及同意所送审的建筑设计方案的书面意见原件1 份原件,所有书面同意意见必需由业主本人签名,同时附同意增设电梯业主的房产证、及业主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涉及业主本人去世的情况,则应提供相关法定继承、公证证明;权属人为境外人员/单位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建筑设计方案与原送审的建筑设计方案有较大变化的,应重新按照上述要求

20、征求意见。申请人 通用22 增设电梯建筑设计方案图纸 原件2 份 含绘制在 1/500 现状地形图上并反映与周边建筑关系的总平面图、 申请人 通用各楼层平面图、各向立面图、剖面图。23 建筑设计单位出具的结构安全证明 原件1 份 无 设计单位 通用24 建筑设计方案电子文件 电子件1、电子报批文件应包含总平面、分层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及电子报批图层,并符合规划部门的其他要求;2、格式要求:使用AutoCAD2008 或以下版本。设计单位 通用25历次规划批复文件中要求取得的其他资料复印件1 份 无 规划局 通用26专有部分被占用及根据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第十五条规定需取得的被严重遮挡业

21、主的书面同意意见。原件1 份原件,所有书面同意意见必需由业主本人签名,同时附同意增设电梯业主的房产证、及业主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也可以提供基层单位见证其意见真实性的的证明替代。如涉及业主本人去世的情况,则应提供相关法定继承、公证证明;权属人为境外人员/单位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申请人拟加建电梯间需占用业主专有部分或对相关业主的通风、采光造成严重遮挡的需提供此项27 增设电梯批前公示情况说明 原件1 份需进行批前公示的,公示结束后再次向我局申报案件时应当提供本项资料,说明公示主要情况。申请人 通用28根据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协商的相关书面材料。原件1 份原件,需由组织协商或者调解的第三方出具协商情况说明或者调解意见。第三方拟加建电梯间批前公示期间收到反对意见的需提供此项29 土地使用权人的书面同意意见。 原件1 份 无 土地使用权人拟加建电梯间超出用地权属范围的需提供此项危房原址重建、改建工程(包括拆除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历史建筑以外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除通用材料外,还需提供下列材料:30 30房屋权属证明文件 复印件1 份含附图、附件,有共有权属人的,应一并提供。如尚未办理产权的,应出具国土房管部门证明申请人拥有独立处置房屋权属的相关证土地管理部门 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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