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河南省加油加气站建设项目安全设计审查和验收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障加油加气站建设项目本质安全,减少、消除事故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河南省行政区域内加油加气站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安全设计审查和验收适用本办法,石油库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安全设计审查和验收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三条 河南省行政区域内加油加气站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以下称建设项目),其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第四条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新建加油加气站应符合城镇规划、环境保护的要求,周边环境、防火距离应符合国家标准或有关安全规定。第五条 加油加气站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安全设计未经审查批准不得擅自开工建设。第六条 加油加气站施工单位应按照批准的安全设计进行施工。安全设计发生重大变更的,建设单位应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重新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