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在院团委的指导下,为了更好的促进学生会工作,为进一步实现学生会内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完善学生会内部管理制度,调动各部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学生会工作的协调统一,对学生会干部、干事在学生会任职期间为学院所作的工作和工作中的表现,以考核的方式加以全面反映和鉴定而制定本制度。一、考核说明:(一)学生会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项总分为100分。(其中基本分为60分,奖罚分为40分)(二)学生会干部如有违反我院相关规章制度,并受到处分的,上报我院团委。(三)学生会考核工作由院团委、组织部负责,考核中,团委、学生会互相监督。(四)考核时间为每学期末,以院团委内部审核和面向学生会内部干事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同时开展。(五)考核结果公开,并接受群众监督,如有疑问可以直接反应。(六)本规定解释权归院团委和主席团所有。(七)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二、考核内容及标准:学生会干部考核由六部分组成:“思想考核”、“学习考核”、 “工作考核”、“例会考核”、“大型活动布置会场情况考核”、“嘉奖方面”。(一)思想考核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