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威海市文登区2018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扶持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有关政策要求,进一步发挥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效益,充分调动地方发展生猪生产的积极性,做好 2018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管理使用,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778 号)文件规 定,结合我区实际 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重点奖励扶持建设一批养殖规模适中、发展基础较好、生猪生产供应稳定、质量水平较高、示范作用明显的生猪规模养殖场,改善生产条件,推进标准化生产,提高抗御灾害能力,增强生猪产品综合生产能力和应急供应保障能力。二、
2、奖励资金申报条件及要求(一)申报的规模养殖场(小区)必须具备实行人畜分离、集中饲养、封闭管理的基本条件;必须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养区内;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并按要求经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备案;经改造后粪污集中处理、达标排放,实现饲养标准化。具体标准按照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标准(附件2)执行。(二)规模养殖场必须配合乡镇兽医站防疫、检疫、消毒、指导检查等工作。(三)项目责任主体明确。项目承担单位必须具有较强的资金自筹能力。(四)结合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优先支持已通过验收的国家级、省级、市级标准化示范场和推广使用自然养猪法的标准化规模养
3、殖场(小区)。(五)围绕品牌创建和高效特色畜牧业发展,优先支持地方优良生猪品种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六)享受过 2013 年以来生猪调出大县、2015 年以来中央财政其他资金已经支持的养殖场(小区),原则上不予申报;近三年内发生污染环境行为,受到环保部门处罚的养殖场(小区),坚决不予申报。三、项目建设内容(一)生猪生产环节的圈舍改造、良种引进、污粪处理、防疫、保险;按照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标准规划设计项目建设内容,奖励资金优先安排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并达到畜牧和环保部门相关要求,剩余资金可适当安排猪舍标准化改造以及水、电、路、防疫等配套设施建设。(二)生猪流通加工环节的冷链物流、
4、仓储、加工设施设备等方面的支出。四、中央投资补助标准2018 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共 100 万元,奖励资金补助标准为:母猪存栏 25 头以上、肥猪年出栏 500 头以上的规模化养殖场,奖励资金 6-20 万元,按各申报单位投资金额确定资金分配数额。五、时间及方式项目实施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2019 年 9 月项目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形式,项目建成后,经区畜牧、财政部门联合验收,合格后拨付奖励资金。六、实施步骤(一)宣传按照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通过网络、张榜公布、电视、报刊等方式,公开项目申报单位选择标准、补助标准、补助范围、建设内容等。(二)确定分配资金及名额1、申报。规模
5、场对照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发放标准,符合条件的可向当地镇畜牧兽医工作站提出项目申请,经规模场所在畜牧兽医工作站审核同意后上报区畜牧兽医局。2、审核。区畜牧兽医局、财政局对上报的养殖场根据“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综合评分标准”(附件3)进行现场核查,筛选确定符合条件的规模养殖场(小区)为项目单位。3、编写项目申报书。确定为项目实施单位的养殖场编写项目申报书,提出项目建设内容,明确奖励资金补贴的建设内容。项目单位自筹资金数额原则上不低于奖励资金的50%。4、评审公示。项目申报书经区畜牧兽医局审核、修改后,报财政局备案;区畜牧兽医局、财政局成立专家组,根据实施范围、申报单位选择标准进行评审筛选,确定实
6、施单位并进行公示。公示要明确建设内容,时间不少于 7 天。(三)组织实施公示无异议后,由申报单位按照申报书组织实施,区畜牧兽医局实行月调度和抽查,乡镇畜牧兽医工作站实行周调度和全面督导检查,实行倒排工期制,确保项目建设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申报单位要保留工程项目审计报告和建设票据。(四)评审验收项目竣工且中介机构出具项目工程及财务审计报告后,由项目单位向畜牧兽医局提请验收,由畜牧兽医局联合财政局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成立联合验收评审小组,根据项目财务收支、项目工程审计、项目财务审计、项目建设实地查勘等情况进行综合验收评审。并填写“2018 年文登区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验收单”(附件 4)。 (五)兑
7、付补助经联合验收评审小组验收合格后,财政部门根据畜牧兽医部门提交的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拨付建议及项目验收结果,核拨奖励资金。七、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项目实施,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实施管理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补助资金拨付,资金监督管理,畜牧部门负责方案制定、组织实施、技术服务。畜牧、财政部门要在资金落实、项目单位遴选、实施方案制定、项目督查、项目验收、情况总结宣传等方面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动项目规范顺利实施。(二)加强指导培训。严格按照要求,畜牧部门要积极完善技术培训、指导服务与推广体系建设,围绕生猪标准化养殖场址布局、栏舍建设、生产设施配备、良种选
8、择、投入品使用、卫生防疫、粪污处理等方面要求,加强技术培训与现场指导,引导养殖场积极改造基础设施,规范管理措施,通过项目实施,不断提升畜禽标准化生产水平。(三)加强监督检查。根据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加强资金管理,严格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加强工作督导,及时掌握项目实施情况;建立监测评价制度,加强对项目的监督检查,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重大畜产品质量、技术经济问题、环境污染问题或其他重大问题时,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项目资格,确保补助政策不走样。(四)加强宣传总结。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向广大养殖场宣传项目政策,调动养殖场推动畜禽标准化养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及时总结上
9、报项目实施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通过编印简报、制作宣传片、观摩交流等方式,提升项目显示度,不断提高项目单位的示范带动作用。附件:1、2018 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推荐表2、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标准3、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综合评分标准(不发)4、2018 年文登区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验收单(不发)5、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实施方案编写提纲附件 1:2018 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推荐表畜牧兽医工作站(盖章) 年 月 日场名 地址 负责人 电话 养殖品种能繁母猪存栏现存栏量2017 年出栏量营业执照编号动物防疫合格证编号备注附件 2: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
10、设标准为提高生猪标准化规模生产水平,以“资 源节约、质量安全、环境友好” 为基本目标 ,按照相对统一,同 时兼顾丘陵山区与平原的条件差别,特制定本标准。一、选址适宜,布局合理(一 )养殖 场 (小区)选 址位于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禁养区以外,通风良好,给排水相对方便。(二 )距主要交通干线 和居民区的距离满足防疫要求,有供电稳定的电源。(三 )在 总体布局上做到生产区与生活区分开,净道污道分开,正常猪与病猪分开,种猪与商品猪分开。二、设施完善,设备配套(一 )圈舍朝向、规格合乎 标准化要求,饲养密度合理。(二 )有猪 栏 、食槽、自 动饮水装置、通风系统、降温和采暖 设施设备。(三 )大 门口有
11、 车辆消毒池、人 员消毒室和高压喷枪等消毒设施;有兽医室、常规防疫检测设备。(四 )有 污水排放、 粪便堆放及无害化 处理设施。三、防疫严格,管理规范(一 )有生 产 管理制度、防疫消毒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和科学合理的饲养管理操作规程。(二 )养殖 场 从业人员 无人畜共患传染病(三 )建立 规 范的档案和生 产记录,内容包括猪的品种、来源和数量、繁殖情况、生产性能、饲料来源及消耗情况、淘汰情况、发病用药情况、疫苗免疫种类及免疫时间、死亡率及死亡原因、无害化处理情况、生猪销售记录等,记录资料应保存 2 年以上。(四 )小区内部应尽量推行自繁自养、 单栋全进全出的生产模式,其品种应
12、大体一致,外购种猪应从有种畜禽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进。(五 )仔猪、育肥猪销售出 场时有动检部门出具的检疫证明,病死猪能够使用锅炉焚烧或深埋处理。四、废污利用,排放达标(一 )养猪 场污 水和粪 便应进行集中处理,其处理能力、有机负荷和处理效率应根据建场规模计算和设计,处理后应符合GB18596 规 定。(二 )猪 场粪污 无害化 处理工艺应根据养殖规模、清粪方式和当地自然地理条件,选择达标排放技术模式或综合利用技术模式。宜采用沼气工程对粪污进行无害化处理,经济发达、土地紧张、没有足够的农田消纳粪污的地区宜采用达标排放技术模式;具备可利用污水的地区宜采用综合利用技术模式。注:GB18596 2001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由国家环保总局发布,2003 年 1 月 1 日实施,主要是根据养殖业的不同规模分别规定了水污染物、恶臭气体的最高允许日均排放浓度、最高允许排水量和畜禽养殖业废渣无害化环境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