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岱岳区下港镇下里小学课桌凳采购自行采购询价通知书项目编号:TAJQZC2018-35 采购人:下港镇下里小学(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宏泽招标拍卖有限公司(公章)日期:二一八年七月目 录第一章 项目概况及资格要求 .2第二章 商务要求 .3第三章 评审办法(比照最低评标价法) .5第四章 合同条款和格式 .7第五章 交货、竣工、提供服务时间 .12第六章 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13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21项目名称:岱岳区下港镇下里小学课桌凳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宏泽招标拍卖有限公司 3 联系电话:0538-8511886第一章 项目概况及资格要求1.项目概况1.1 项目名称:岱岳区下港
2、镇下里小学课桌凳采购1.2 采购人:下港镇下里小学 项目负责人:陈校长1.3 项目内容:下港镇下里小学购置课桌凳。1.4 控制价: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 12.9 万元。投标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等于或者高于预算控制价,否则其投标无效。1.5 投标报价范围:含税全包价,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工作要求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产品的设计、制作、包装、保险、运输、装卸、安装、检测、税费、验收、保修等一切费用。2.供应商资格要求2.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2.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备本次采购货物的经营范围及供货能力(以营业执照为准);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报价;项目名称:岱岳区下港镇下里小学课桌凳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宏泽招标拍卖有限公司 4 联系电话:0538-8511886第二章 商务要求1.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合同生效货物交付后经乙方安装、调试且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95%,余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一年后无息退还。2.交货期签订合同后 15 日内交货。3.质量要求合格标准。3.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叁份。4.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18 年 7 月 23 日 14 时 30 分开标地点:山东宏泽招标拍卖有限公司会议室(泰安东岳中学南校操场东侧)项目名称:岱岳区下港镇下里小学课桌凳采购采购代
4、理机构名称:山东宏泽招标拍卖有限公司 5 联系电话:0538-8511886第三章 评审办法(比照最低评标价法)3.1 评审过程 3.1.1 第一阶段:资格性审查3.1.1.1询价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对所有供应商的商务文件中的资格证明(包括信用情况)、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并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报价资格,填写资格审查表并签字确认。3.1.2 第二阶段:符合性审查询价小组依据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以及对询价通知书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询价通知书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在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同时,对属于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的供应商,询价小组必须提出不
5、合格或者报价无效的事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说明,供应商签字确认,供应商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询价小组作出的不合格或报价无效裁定。3.1.3 第三阶段:技术和商务评审3.1.3.1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审查供应商所报货物的规格、参数、质量、数量、样品及相关服务等,记录实质性响应、技术偏离等事项,进行技术部分评审。3.1.3.2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审查供应商报价、业绩等,记录相关事项,进行商务部分评审。3.1.3.3询价小组针对技术文件进行评审,对属于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的供应商,询价小组必须提出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的事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说明。当供应商实质性条款不满足、非实质性条款
6、负偏离超过一项的或者未提供符合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技术支持资料时,其报价无效。3.1.4 询价询价小组对合格的供应商发出报价要求,供应商必须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否则询价小组有权确定为报价无效。3.1.5 确定成交供应商询价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通知书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直接确定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项目名称:岱岳区下港镇下里小学课桌凳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宏泽招标拍卖有限公司 6 联系电话:0538-8511886特殊情况及处置:若两家及以上供应商报价最低且相同的,确定技术指标更优者为成交供应商,报价及技术指标均相同的,确定服务更优者为成交供应商。3.1.7 成交供应
7、商除因法定不可抗力外不得随意放弃成交资格,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确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或因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依法重新采购。项目名称:岱岳区下港镇下里小学课桌凳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宏泽招标拍卖有限公司 7 联系电话:0538-8511886项目名称:岱岳区下港镇下里小学课桌凳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宏泽招标拍卖有限公司 8 联系电话:0538-8511886第四章 合同条款和格式4.1 签订合同4.1.1 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询价通知书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
8、合同不得对询价通知书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4.1.2 签订的合同以询价通知书合同条款为基础。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4.1.3 询价通知书、响应文件、书面承诺和成交通知书均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且具有法律效力。成交供应商应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否则将依法处理。4.1.4 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履行合同,否则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当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结果或者因被质疑、投诉,经查属实或者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的,由采购人依法重新组织招标。4.1.5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
9、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4.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4.2 追加合同金额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且在签订合同后一年内,经采购人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且总额不得超出项目采购预算,否则采购人应重新组织采购。政府采购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有过错的一方应当
10、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责任。4.4 合同主要条款甲方(采购人): 项目名称:岱岳区下港镇下里小学课桌凳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宏泽招标拍卖有限公司 9 联系电话:0538-8511886乙方(成交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甲、乙双方就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一、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一)合同格式以及合同条款(二)成交通知书(三)成交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四)成交供应商
11、响应文件(五)询价通知书(六)本合同附件同一层次的合同文件规定有矛盾的以较后时间制定的为准。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三、货物、数量以及规格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数量以及规格等详见乙方响应文件报价清单(应包含品牌、型号、产地、技术参数、数量、单价、合计等信息)。四、合同金额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五、付款途径甲方支付 其他甲方支付资金 万元,其他/万元。 六、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合同生效货物交付后经乙方安装、调试且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95%,余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一年后无息退还。七、交货安
12、装1、交货与安装时间:合同签订并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 15 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项目名称:岱岳区下港镇下里小学课桌凳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宏泽招标拍卖有限公司 10 联系电话:0538-85118862、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 。3、风险负担: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该货物通过甲乙双方联合验收交付前由乙方承担,通过联合验收交付后由甲方承担;因质量问题甲方拒收的,风险由乙方承担。八、质量乙方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且能够提供相关权威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提供的相关服务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标准。九、包装货物的包装应按照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的技术规定执行,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
13、无技术规定的,应当按双方约定采取足以保护货物安全、完好的包装方式。十、运输要求1、运输方式及线路: 乙方自行解决 。2、运输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十一、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国境内使用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十二、验收1、货物运达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后,由甲乙双方一同验收并签字确认。2、对货物的质量问题,甲方应在发现后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接到书面异议后,应当在 1 日内负责处理。甲方逾期提出的,对所交货物视为符合合同的规定。如果乙方在响应文件及询价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及承诺中,有明确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3、经双方共同验收,货物达不到质量或规格要求的,甲方可以拒收,并可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十三、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询价通知书、响应文件及乙方在询价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提供及时、快速、优质的售后服务。2、乙方提供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 12 个月(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算起)。3、其他售后服务内容: 。十四、违约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