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苏州轨道交通工程测量与监测管理办法(修 订)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苏州轨道交通工程测量与监测工作管理,明确各方职责,规范作业行为,更好地协调各单位在轨道交通工程中的协作关系,确保全线准确贯通和主体结构、车站装修及设备安装空间位置准确,确保工程本身和周边环境安全,特制定苏州轨道交通工程测量与监测管理办法。所有参与苏州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单位必须严格遵照执行。第二条 相关定义(一)测监中心苏州轨道交通工程测量与监测中心,负责承担本合同段新建工程第三方测量检测与监测工作,配合业主监督管理全线的测量与监测工作的第三方测量检测与监测单位。(二)测监单位负责承担本合同段新建工程第三方测量检测与监测工作,配合业主监督管理本合同段的第三方测量检测与监测单位。(三)测量监理工程师各监理单位分管测量工作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四)监测监理工程师各监理单位分管监测工作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五)施工单位测量队各标段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测量队。 (六)施工监测由各标段施工总承包单位另行委托,负责本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