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关于印发辽宁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验收标准(试行)的通知 辽食药监械发2009105号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将辽宁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验收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九年六月三十日辽宁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检查验收标准(试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发证、换证应符合以下标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许可事项变更应符合以下相关标准。1.0 机构与人员*1.1 应具有与经营规模、范围相适应的组织机构(质量管理、采购、销售、保管储运、售后服务等部门)与经营人员,明确各部门职能与岗位职责。质量管理机构职能应包括质量管理、质量验收等。*1.2 经营三类与二类医疗器械类别总数为5个以上(含5个)或经营A、B类型医疗器械或二类医疗器械10个以上(含10个)类别,且销售对象为经营企业或医疗机构的企业应设置质量管理机构,其他企业应设置专职质量管理人。质量管理机构和专职质量管理人应对经营质量管理、购销、验收、仓储、出库、运输和售后等影响产品质量的全过程行使质量管理职能,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