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2015年血吸虫病防治工作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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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2泰州市 2015 年血吸虫病防治工作方案今年是血吸虫病“十二五 ”规划实施的最后一年, 为全面完成“十二五” 规 划的各项 目标任务,不断巩固和 扩大我市的血吸虫病防治成果,根据2015 年江苏省血吸虫病防治工作方案要求,坚持“ 预 防为 主、标本兼治、 综合治理、群防群控、联防联控” 的血吸虫病防治工作方针,按照“因地制宜、分 类指导” 的原则,加大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强化传染源和传播途径控制。结合本市防治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一、防治目标1、不发生本市感染的急性血吸虫病病例。2、及时消灭发现的钉螺,防止螺情反弹,进一步扩大和巩固防治成果。3、有螺地带禁牧覆盖率达到 100%,家畜圈养

2、普及率力争达到 100%。4、水上作业人员集散地和渡口码头的无害化公厕普及率达到 95%以上。5、全市各地中小学生、居民、畜牧养殖人员和水上作业人员血防知识知晓率均达到 95%以上。二、防治任务(一)查螺今年春季,全市计划完成查螺面积 4000 万平方米,投入查螺工日 5.1 万个,各市(区)的查螺面积和查螺工日详见任务分解表。各地要根据当地实际,结合下达的目标任务,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 3(二)灭螺根据省下达我市灭螺任务指标,全市计划灭螺面积 160 万平方米。1、螺情扑灭:在查螺过程中一旦发现螺情,各地要根据环境类型、植被等情况制定灭螺方案,做好灭螺药物及器械的准备,组织灭螺队伍并进行培训

3、,对有螺环境进行灭螺,做到当年查出当年灭光。2、巩固灭螺:高港、海陵和医药高新区应对近几年发现的有螺环境组织开展春秋两季的巩固灭螺。3、环改灭螺:海陵区要按照申报的重点灭螺工程计划,积极筹集资金,认真组织实施九里沟河有螺河道的综合治理工程,确保 9 月底完工。完工后,要及时申请省市对工程实施情况组织复核验收。(三)查病治病根据省方案要求,今年全市要完成人群血清学监测查病 2 万人,粪检监测查病 5000 人,整群监测查病 20 个村,牲畜血防查病 400 头。对血清学检测阳性者要全部进行粪便集卵孵化,孵化结果阳性者全部给予病原学治疗,对孵化结果阴性者均要及时进行扩大化疗;流行季节末对当年查出的

4、病人进行一次终末抗虫治疗。(四)晚血病人询诊及救助为了解我市晚血病人现状,各地要按照江苏省晚期血吸虫病人体检工作方案(苏血研防字 201317 号 )要求,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晚血病人询诊,及时了解其病情变化,并将询诊信息录入江4苏省晚期血吸虫病信息管理系统,同时要积极宣传、执行晚血病人救助政策,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晚血病人开展救助,全市共计计划完成晚血病人治疗救助 5 例。(五)急感防治在血吸虫病流行季节(4-11 月份),各地要切实加强“急感” 防治工作,对以往发现钉螺的区域设置警示牌,并对有螺区域附近居民进行告之,劝阻人畜进入;积极做好防护药品的准备,对不可避免接触可疑疫水人员提供防护油膏,并及

5、时进行查病和预防服药。一旦发现“ 急感 ”病人,除及时组织 开展救治外,必须在确诊后24 小时内上报市血地办和市疾控中心,同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如果发现严重疫情或暴发疫情,则立即按照泰州市急性血吸虫病防治工作预案,采取切实措施,迅速扑灭疫情。各地疾控机构要落实专人负责进行血吸虫病疫情信息网络报告监测(一日三浏览),并认真做好监测日志,发现网络疫情报告信息,要立即调查核实疫情。(六)水上作业人员血吸虫病防治沿江各地要组织人员对渔船民等水上流动人员进行调查登记、发放宣传材料和急感防护药物、讲解血防知识、开展监测查病,全市需完成船员血防查病 1500 人次,其他水上作业人员查病 2000人次,必要时

6、应免费给予预防服药;要将渔船民血防宣传作为血防健康教育的重点内容进行安排。在水上作业人员查治病工作中,要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做好相关信息登记,并建立数据库。靖江市和高港区要各完成 1 座渔船民集散地无害化公共厕所的新建任务。5(七)健康教育各地要结合春季查灭螺和急感防治工作,继续对流行区中小学校的保健老师开展全面培训,促使疫区学校血防健康教育“四个一” 活 动扎 实开展。同 时要继续加大对 疫区居民的血防宣传教育力度,全市计划开展健康教育人次不少于 60 万。(八)江滩预警监测和南水北调东线工程血防监测高港区要按照省要求,继续在血吸虫病流行季节的 5-9 月份采用投放哨鼠的方法,监测水体中尾蚴的

7、存在情况。高港、海陵和医药高新区要继续按照有关方案要求,在引江河沿线乡村开展螺情和病情监测。(九)血吸虫病疫区厕所改造各地要及时掌握血吸虫病流行区厕所改造情况,并经常和改厕职能部门沟通,提出改厕工作薄弱地区的改进建议,力求使血吸虫病疫区无害化厕所普及率尽快达到有关规定要求。(十)国家级血防监测点监测今年,我市所辖 7 个市(区)均要选择一个村作为国家级血防监测点开展监测工作,为使各地能够更好地完成监测点的监测任务,市血地办组织制定了泰州市血吸虫病监测点监测方案,各地要严格按照泰州市血吸虫病监测点监测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监测工作。(十一)血防规划评估工作为了解血吸虫病防治“十二五” 规划目标

8、任务完成情况,省血地办将抽取部分县(市、区)进行考核评估,各地要对照“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切实抓好未完成工作的开展,确保按时完成各项6目标任务,并组织自查评估,于 6 月底前形成自查评估报告。(十二)“数字血防”信息化建设各地要按照全省“数字血防 ”总体规划要求,构建 渔船民血吸虫病查治、晚期血吸虫病人管理为主要内容的查治病信息管理,利用螺点卡、沿江地区滩情螺情调查等数据库,完成查灭螺信息管理系统、血防监测、疫情应急处置等资料信息化管理系统。三、防治措施(一)提高查灭螺质量,控制螺情反弹各市(区)血地防办公室及疾控机构要高度重视查灭螺工作,强化查灭螺技术培训,规范查灭螺工作,扎实开展督查和质

9、量管理,提高钉螺解剖质量,落实好灭螺措施,重点环境要采用药物灭螺与环境改造相结合的方法。药物灭螺必须按照“全覆盖” 的要求,努力降低钉螺密度,压缩钉螺面积,严格执行钉螺灭光考核程序。加强历史有螺环境改造,消除疫情隐患,巩固防治成果。(二)落实监测查病措施,掌握血吸虫病疫情针对我市当前血吸虫病疫情特点,进一步加强血吸虫病查治工作。一是要提高血吸虫病检测水平,各地要积极创建寄生虫病诊断参比实验室,逐步建立全市血吸虫病检测质量监控网络,提高全市血防监测查病工作质量。二是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包括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技术力量,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绩效考核,确保血吸虫病监测体系有效运行。此外,疫区

10、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在流行季节常规开展血吸虫病门诊检查;加强往来于疫区人员的登记管理和血吸虫病检测,并对病人进行规范治疗。(三)加强水上作业人员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努力控制血吸虫7病感染沿江各市(区)要按照渔船民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建立并加强卫生、交通运输、海事、渔政等部门协作机制和信息化工作,通过调查摸底,及时掌握沿江港口码头、桥梁、水利工程等涉水建设项目施工人员及沿江企事业单位人员变化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治工作计划;靖江、泰兴、高港要继续开展船员设点查病工作,确保船员查病任务的圆满完成。同时,各地要加强渔船民等水上作业人员管理,特别要加强渔船民集散地公厕和安全用水建设,落实粪

11、便无害化管理措施,降低渔船民的血吸虫病感染风险。(四)落实急感防治措施,严防急感病例发生各地要坚持预防为主方针,加强急性血吸虫病防治,防止出现当地新感染血吸虫的病人和病畜。要广泛开展血防健康教育,强化防急感知识宣传,落实“高危地带 ”、“高危人群”、 “高危季节”的防治措施,及时公告预警区域地图,发布预警信息,设置警示牌、警戒线和血防“哨卡 ”,禁止高危地带放牧家畜, 劝阻人群进入高危地带。特别要加强暑期中小学生及外来流动人群的健康教育和管理,劝阻其接触疫水。同时,加强急性血吸虫病疫情监测预警,围绕易感地带构成因素主动开展监测;在流行季节做好门诊发热病人的监测和网络疫情监控,针对危险因素,及时

12、采取有效措施,严防急性血吸虫病疫情的发生。(五)加强联防联控,创新协同作战思路认真按照宁镇扬常泰五市血防联防联控工作方案要求,切实加强沿江区域联防协作机制,尤其是要认真落实好与扬州市江都8区接壤地区协同作战、联动防治工作,使联防联控工作落到实处。(六)加强健康教育,提高重点人群血防意识各地要继续坚持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开展学校、社区血防健康教育,特别要加强重点人群的健康教育。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健康教育专栏等大众媒体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宣传时,要注重开展面对面的血吸虫病相关知识和血吸虫病防治条例宣讲教育。同时还要注意做好健康教育效果的监测评估,及时调整健康教育工

13、作方案,不断提高血防健康教育效果。四、保障措施(一)加强领导,落实制度和责任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及时调整和充实血地防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大对血防工作的领导力度。各级政府血地防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根据 2015 年泰州市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目标与任务,搞好协调配合,卫生、农业、水利、林业等部门要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积极落实各项任务。(二)加强统筹,确保血防经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根据血防目标要求,认真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好血防经费,并在 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落实血防工作经费。同时,要加强经费 使用的管理,严格实行项目管理,做好督查审计,严禁

14、挪作他用。(三)强化绩效考核,提高防治工作质量各级疾控机构要高度重视血防工作质量,各项防治措施必须9严格按照技术规范的要求落实到位;要结合疾病预防控制绩效考核工作,加强工作督查和质量考核,强化工作规范,提高工作质量。(四)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快人才培养各级政府和专业机构要进一步加强血吸虫病防治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和人才的培养,要注重培养具有工作思路、能够正确制定防治策略、解决关键技术、处理疑难问题的防治队伍,确保防治工作质量和水平。附:泰州市 2015 年血吸虫病防治任务分解表10泰州市 2015 年血吸虫病防治任务分解表人 群 查 病 查 螺单位血清学查病(万人) 粪 检 查 病(人)整村查

15、病(村)牲畜查病数(头)工日(万个)面积(万平方米)灭螺面积(万平方米)健康教育(万人次)晚血病人救助(例)渔船民集散地新建公厕(座)船员血防查病(人)水上作业人员查病(人)举办培训班(期)市(区)财政应拨款(万元)乡财政应拨款(万元)合 计 2 5000 20 400 5.1 4000 160 60 5 2 1500 2000 52 139.7 50.2海 陵 0.21 1000 2 30 0.30 140 10 8 0 0 0 0 6 20.0 8.0高 港 0.22 1000 4 50 0.63 350 140 10 2 1 500 600 4 20.0 2.5兴 化 0.26 0 0

16、0 0.04 30 有全灭 1 0 0 0 0 3 10.3 4.1靖 江 0.35 1000 4 60 1.20 780 有全灭 11 2 1 500 700 10 26.8 10.8泰 兴 0.50 1000 5 150 1.40 1600 有全灭 16 0 0 500 700 15 34.4 13.4姜 堰 0.40 1000 4 110 1.30 1000 有全灭 12 1 0 0 0 10 21.8 8.7医药高新区 0.06 0 1 0 0.20 90 10 1.8 0 0 0 0 3 6.0 2.3农业开发区 0 0 0 0 0.03 10 有全灭 0.2 0 0 0 0 1 0.4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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