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陕西省干部驻村联户扶贫工作考核办法 陕西省干部驻村联户扶贫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干部驻村联户扶贫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全省干部驻村联户扶贫工作,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陕办字201428号)和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办关于做好干部驻村联户扶贫工作的通知(陕组通字201440号)有关管理考核工作的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对象 (一)组织开展干部驻村联户扶贫工作的市(指设区市,下同)和县(指98个有扶贫开发任务的县、区、县级市、省内计划单列市,下同)。 (二)参与干部驻村联户扶贫工作的省、市、县三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参扶单位)。(三)各级驻村工作队、驻村干部和挂职扶贫副县长。第三条 考核原则 (一)分级组织,分类考核。省、市、县三级分别组织对各市、县和各级参扶单位以及驻村工作队、驻村干部、挂职扶贫副县长分类进行考核。其中,省上负责考核各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