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福州大学泉港校区生活区文印店出租招标文件福州大学石油化工学院二 0 一八年十一月2招标人: 福州大学石油化工学院招标项目:福州大学泉港校区生活区文印店出租招标方式:公开招标福州大学石油化工学院决定将泉港校区生活区文印店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租。一、招标项目简介:本招标项目为福州大学泉港校区生活区文印店出租,具体如下:招租店面介绍:甲方出租的文印店地址位于 泉港校区学生公寓 1 号楼架空层 1 号店面 ,使用面积为 24.5 平方米。承租期限:招标合同期约为 39 个月(2018 年 11 月 20 日-2022 年 1 月 31 日),合同13 个月一签。但是,因学
2、校建设需要或政府部门要求终止租赁的情况下中标人应无条件服从,招标人予以减免三个月租金(详细见合同样本)装修说明:招标人不再投入资金对出租店面进行装修完善。店面在投入使用前的整修或装修由承租人负责,装修或整修基本要求有:预先向招标人提供装修或整修方案,确保不破坏主体结构及外墙立面,保证安全;室内装修要按消防规范开展,设置必需的消防设备。二、招标方式:根据福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实施办法(闽政管综201212号) 等有关规定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自行组织对外公开招租。三、投标人资质要求:1、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及经营能力的企业、个体工商户;2 、经营情况良好,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3、统内无异常记录;3、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代表无犯罪记录。四、经营范围:文印、数码维修、照相。需提供打印、复印、扫描、A0 图纸打印、论文胶装等服务。五、经营方案:投标人应针对投标项目提供具体经营方案一份。3六、经营承诺:遵纪守法,合法经营。因承租人的过错对师生的生命财产及出租人财产造成损害的,由承租人承担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租赁期内,未经出租人办公会议研究许可,承租人不得私自将承租店面整体或部分转租、分租他人;亦不可私自扩大或改变经营项目及范围。若发现转租、分租或改变经营项目及范围,均视为违约行为,出租人有权终止租赁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租人承担。七、装修方案:投标人的装修方案应确保不破坏
4、主体结构及外墙立面,保证安全;室内装修要按消防规范开展,设置必需的消防设备。八、投标保证金:1、投标方在投标时以现金密封形式向招标方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2、未中标者退还;3、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计任何利息);4、开标后投标方撤销投标或中标后未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扣缴,不予退还。九、投标报价:招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规定了统一报价,报价统一为 10 元/ 平方米月,每年租金按十个月计算,2 月份、7 月份免收租金;投标人高于或低于控制价的投标视为无效。租赁期限内,招标人以中标人的中标价为标准向中标人收取租金。十、投标资料:1、组
5、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投标时请携带原件备查);2、法人或经营者身份复印件(投标时请携带原件备查);3、公安机关出具的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代表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4、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见附件一);5、经营方案(不做为评标要求,但必须提供);6、投标资料的密封:投标资料必须用文件袋密封完好,并加封面(封面格式见附件三)。十一、 投标资料递交:时间:投标资料须在开标前 30 分钟递交,超过时间不予接受。地点:福州大学石油化工学院(泉港校区)图书馆 515 会议室。4联系电话:0595-36218102十二、 评标办法:评委:评委 5 人,按福州大学校内店面招标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产生。1、 评
6、标办法:1.1 评委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平等对待所有投标方;1.2 资格性检查。评委将依据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 以确定其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其投标将被拒绝。1.3 符合性检查。评委将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也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的;(2)未按规定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或签字人未经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3)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4)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7、5)投标内容与招标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6)投标人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7)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8)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1.4 在确认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后,采用抽签评标法;在单个项目少于两个投标人的情况下,采用议标方式。1.5 抽签评标:5若单个项目有两个以上投标人,则采取抽签评标法,先根据递交标书顺序抽取抽签顺序,再根据抽签顺序抽取前两个中标候选人;1.6 议标办法若单个项目仅有一个有效应标者,由评标小组与投标人进行谈判,决定中标候选人。1.7 流标:若无有效应标者,本次本项目招标流标。2、 评标程序2.1 通知所有投标人到投标现场;2.2 按项目
8、依次开启,并宣读该项目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2.3 评标小组就该项目作出评议,并就该项目作出中标候选人、采用议标方式或流标的决定;2.4 重复 2.1 至 2.3 直至所有项目评标结束。十三、 中标及签订合同:1、评标小组评议确定中标候选人,招标方将对结果进行公示(时间为 5 天);2、在公示期满后,第一中标侯选人为中标者,如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则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者。3、在公示后若无疑义,则确定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签订合同,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履行权利与义务。4、合同范本见附件二十四、
9、 现场勘察时间:2018 年 11 月 8 日至 2018 年 11 月 15 日十五、 开标时间:2018 年 11 月 16 日 15:00十六、 开标地点:福州大学石油化工学院(泉港校区)图书馆 515 会议室。十七、 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福州大学石油化工学院。6福州大学石油化工学院2018 年 11 月 8 日7附件一报 价 单福州大学石油化工学院:就贵单位店面出租招标之 (填写坐落地点、经营项目)项目,我方报价为 。我方(证件号码 )是/不是原承租人。*注 证件号码:合同签订人为自然人的填写身份证号码;合同签订人为法人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特此报价。(签字/公章)2018 年
10、月 日 8附件二福州大学房屋租赁合同书(样本)编号: 合同双方: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注册或居住地址: 邮编: 电话: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证号: 营业执照号: 注册或居住地址: 邮编: 电话: 甲方受福州大学(以下称学校)委托,将学校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物9甲方出租的商铺座落地址:福州大学泉港校区学生公寓 1 号楼架空层 1 号店面;使用面积 24.5 平方米。第二条 租赁物用途租赁物的房产使用用途为: 文印店 ,不得变更。不得转租给第三方。第三条 租赁期限租期约为 39 个月
11、,自 2018 年 11 月 20 日至 2022 年 1 月 31 日,合同 13 个月一签。因甲方建设需要或政府部门要求终止租赁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给予减免三个月租金的补偿。第四条 租金及其支付方式: 1、租金缴纳: 合同期内租金为人民币 2695 元 (11 个月),每年租金按十个月计算,2 月份、7 月份免收租金。2、租金缴纳:乙方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缴纳租金,迟于该时间支付租金,必须按租金日 0.3%利息支付租金支付违约金。甲方在收到乙方缴纳租金后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出具房屋租赁发票。乙方按甲方提供的银行结款单到指定银行支付租金。 甲方开户银行: 工行福州收款人名称: 福州大学结算
12、中心帐号: 1402013409008800551第五条 履约保证金101、本合同一经签署,乙方即应交纳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 元)的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间,履约保证金不予冲抵租金或其他未付款项。2、合同履行完毕,并在乙方清结租金及物业卫生、水电煤气、维修、电话等相关费用,且清场完毕后,甲方即可无息退还该履约保证金。 3、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4、若乙方在租赁期间,给甲方房屋和相关设备造成损害,甲方有权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维修和赔偿费用。 第六条 物业、水电约定1、乙方与甲方签订物业卫生管理合同以及水电供应合同,并及时缴纳相关费用。2、维修费:租赁期间,乙方导致房屋质量有关的设施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但正常磨损除外。第七条 租赁物的移交1、甲方于 2018 年 年 日,将合同标的物完整移交给乙方。第八条 宣传广告与营业时间1、乙方根据经营需要在租赁物外张贴、悬挂广告,必须保证不破坏建筑物结构以及整体外观,并经甲方同意、报有关部门批准。2、营业时间为每天上午 6 点至晚上 11 点;营业时间内不得大肆播放音乐、大声喧闹以影响师生的正常作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