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2015年建筑安装业税收风险特征与检查要点(一)营业税1.是否存在不按照税法规定的纳税期限缴税,而是以开票金额申报纳税的情况。具体包括:合同明确规定付款日期的,是否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确认收入;合同未明确规定付款日期的,或未与甲方(发包方)签订书面合同,在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后是否确认收入;预收工程款,是否按规定申报纳税。樊剑英:开票不给钱,谁也不开票,开了票也不给钱,更没人开票,但是税要不要缴呢?一是检查合同的付款日期;二是检查建设方应付账款借方余额或者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科目的借方发生额2.是否将整体工程分解记账,没有将部分或全部的安装、装饰等其他工程收入并入该项工程总造价内核算。樊剑英:分解记账也是一套账,只要收入总额与建设方合同额一致3.以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工程,是否只将人工费、管理费等劳务收入作为营业税计税依据,未将甲方提供的材料、动力等价款计入计税依据,未申报纳税。樊剑英:甲供材只有设备及装饰劳务除外,建设方提供的物资、动力费用均应该计征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