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阜 阳 市 颍 东 老 城 区 亮 化 工 程项 目 编 号 : FGGJ-GC2016-439招 标 文 件招 标 控 制 价 ( 小 写 ) 设 计 : 2% 施 工 : 95% ( 大 写 ) 设 计 : 百 分 之 贰 施 工 : 百 分 之 玖 拾 伍 招标人: 阜阳市颍东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该项目的负责人 : 赵军 (要求具备招标师或具备工程类中级职称)签字或盖章 审核人 : 冯兆海 编制人 : 张晓倩 编制时间: 2016 年 11 月 30 日2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3第二章 投
2、标人须知 .5第三章 评标办法 .20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6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32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9第一章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阜阳市颍东老城区亮化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阜阳市颍东老城区亮化工程 已经批准建设,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1.1 项目名称: 阜阳市颍东老城区亮化工程 1.2 项目编号: FGGJ-GC2016-439 1.3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阜阳市颍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4 项目批文名称及编号: 发改中心综合(2016)44 号 1.5 招标人: 阜阳市颍东区住房和城乡建
3、设局 1.6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 阜阳市颍东区 2.2 建设规模: 阜阳市颍东区北京东路、涡阳南路、阜蚌路、向阳路、济河路及沿线景观、幸福路、阜口路、和谐路等范围内景观、公共空间场的总体设计、重点区域详细设计。2.3 投资规模: 约 2000 万 2.4 计划工期: 35 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包括但不限于该项目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及后续服务等内容。施工内容包括灯具及辅材的供应、加工制作、移位改造、维护保养、安装、调试及保修等;灯具基础的浇筑、PE 管线的供应和埋设、路灯检查井的供应和安装。2.6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3.投
4、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设计、施工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同时具有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及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相关人员的资质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高级照明设计师职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照明设计师)(需提供近 6 个月的社保证明);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需提供近 6 个月的社保证明)3.3 业绩要求:近三年(自 2013 年 11 月 1 日以来)企业至少
5、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达到 1000 万元(含)以上景观亮化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复印件并4加盖公章胶装在投标文件中 。3.4 本次招标 /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 2016 年 12 月 1 日起可在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http:/ 招标文件发售费每标段 5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开标前 1.5 小时内到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服务大厅窗口交纳费用并领取收据
6、,未提交收据的投标人,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12 月 22 日 11 时 00 分,地点为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_二_室。5.2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1.5 小时内。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安徽省招投标信息网 http:/ http:/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 http:/ 标 人:阜阳市颍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 系 人: 刘 主 任 电 话: 0558-2316231 招标
7、代理机构: 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阜阳市颍州区阜南路 460 号 联 系 人: 冯 工 电 话: 0558-3981177 电子邮箱: 时 间: 2016 年 12 月 1 日5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1.1.2 招标人名 称:阜阳市颍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 系 人: 刘 主 任 地 址:阜阳市北京路立交桥东方园内 电 话: 0558-2316231 1.1.3 招标代理机构名 称: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阜阳市颍东区阜南路 460 号 联 系 人: 冯 工 电 话: 0558-3981177 电子邮箱: 1.1.4
8、项目名称 阜阳市颍东老城区亮化工程 1.1.5 建设地点 阜阳市颍东区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2 出资比例 100%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包括但不限于该项目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及后续服务等内容。施工内容包括灯具及辅材的供应、加工制作、移位改造、维护保养、安装、调试及保修等;灯具基础的浇筑、PE 管线的供应和埋设、路灯检查井的供应和安装。1.3.2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35 日历天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 / 区段 工期: / 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设计标准:设计成果必须符合专业设计规范及招标人要求施工质量标准:合
9、格1.4.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本次设计、施工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同时具有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资质及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相关人员的资质资格要求:6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高级照明设计师职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照明设计师)(需提供近 6 个月的社保证明);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需提供近 6 个月的社保证明)3、 业绩要求:近三年(自 2013 年 11 月 1 日
10、以来)企业至少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达到 1000 万元(含)以上景观亮化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胶装在投标文件中 。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预定的分工认定。1.5 费用承担1、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为基础,按照阜阳市人民政府阜政发【2013】54 号和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阜政办秘【2013】68号文件规定收取。2、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费:以中标价为基准,按皖价服【2007】86 号文件规定收取。 3、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按有关规定收取。收取方式: 以上费用不单独列出,投标人自
11、行考虑。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以上费用。1.9.1 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1.10 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11 分 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1.12 偏 离不允许允许;允许偏离最高项数: 偏差调整方法: 72.1 构成招标文件其它材料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答疑 2.2.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接受异议的电子邮箱: 特别提示:提出异议时须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不得署名2.2.2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异议答复在 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ht
12、tp:/ 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的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在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http:/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 90 日历天3.4.1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自带银行汇票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40 万元帐户名称: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徽商银行阜阳颍州支行账 号:2080 1010 2100 0425 368备注:1、投标保证金应采用银行汇票形式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办理。2、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如无法开具银行汇票,
13、也可采用从其基本账户银行转账(电汇)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并确保在此项目约定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账。但投标人还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无法开具银行汇票的证明。3、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如果不是开在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徽商银行的,保证金银行汇票需加盖划付章,标注解付银行,确保能正常解付.4、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由徽商银行当即办理解付手续,并将解付情况提交给评标委员会,如不能解付,为无效汇票,视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5、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或银行转账凭证及银行出具无法开具银行汇票的证明原件,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同提交,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入投标文
14、件中。6、在招标文件约定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温馨提示:银行汇票是指由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银行汇票的出票银行为银行汇票的付款人。单位和个人各种款项的结算,均可使用银行汇票。银行汇票可以用于转账,填写“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也可以用于支取现金。申请人或者收款人为单位的,不得在“银行汇票申请书”8上填写“现金”字样。银行汇票的解付是指持票人持有汇票向开户行提示付款,持票人开户行收妥后交换到出票行。出票行验证汇票无误后付款的行为。银行汇票如不能正常解付,可能导
15、致不能参与投标、废标等不利情形。为此,我们作出如下温馨提示:一、银行汇票的绝对记载事项:1、表明“银行汇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承诺。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2、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第 2、3 联)是否齐全,华东三省一市汇票仅需第 2 联,汇票号码和记载内容是否一致;3、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于出票日起 1 个月,看汇票是否在提示付款期内;4、出票人签章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有压数机压印的出票金额,并与大写出票金额一致;5、银行经办人是否加盖私章;6、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是否更改。此三项若有更改,汇票无效;7、银行汇票实际结算金额不能更改;8、银行汇票的签发和解付,限于参加“
16、全国联行往来”的银行金融机构办理;二、银行汇票不能正常解付的情形:1、银行汇票是超出提示付款期;2、银行汇票上的汇票专用章模糊不清;3、银行票面各要素模糊不清,不齐全;4、银行汇票各要素有涂改现象;5、银行汇票若有背书,该票的背书不连续、不完整;6、华东三省一市汇票未加盖专用的华东三省一市汇票专用章;7、其他不能解付情形;注明:银行汇票票面要素不齐全,绝对记载事项不完整或银行汇票出现错行串行的现象,及未加盖划付章的,责任由出票行承担。以上提示仅作为银行汇票不能正常解付的情形,如有其他情形,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8、银行咨询电话:0558-2390001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
17、.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3.7.5是否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不要求要求,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共( 1 )份 (U 盘形式)3.7.6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 1 份,副本 3 份93.7.7 装订要求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3.7.4 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每册均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投标文件技术标和商务标应分开装订。4.1.2 封套上写明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4.2.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6 年 12 月 22 日 11 时 00 分(递
18、交时间: 2016 年 12 月 22 日 9 时 30 分至 11 时)。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阜阳市阜王路 356 号(原武警支队院内)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 二 室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退还安排: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 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5.2.1 开标程序 密封情况检查:各投标人检查本单位投标文件是否密封完好。5.2.2投标人参加开标会的要求按照本须知第 5.1 款的规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及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
19、机抽取。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13 名 7.2.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http:/ 履约担保担保形式:现金保函 担保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 5 %,(暂以投资规模*中标费率计算)中标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将以上保证金转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否则,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0.1 投标限价工程设计费率: 2 % 施工工程费率: 95 % 备注:1、本次投标报价由工程设计费率、施工工程费率两部分组成,投标人投标报价大于或等于投标报价上限的,否决其投标。2、设计计价方式:由招标人委
20、托的造价咨询单位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中标人所报施工工程费率)*(中标人所报工程设计费率)作为计价依据;施工计价方式:由招标人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中标人所报施工工程费率)作为计价依据。3、设计按招标人认可的规划方案进行设计,包括但不限于:1)、工程设计说明;2)、方案图、初步设计图、施工图,依据优化设计后并经招标方审核确认的图纸,依据施工图完成后的亮化效果图 ;3)、各系统分布图、设备连线图;4)、各系统安装图、工艺图 ;5)、配电系统图、配电回路图,整体工程的能耗计算书,整体控制系统图及节能管理方案、工程施工及验收等过程中的技术服务、施工总承包、配套工程及与其有关的其他技术服务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4、本项目所有围墙、围挡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在报价时综合考虑,招标人不支付费用。5、因中标人原因造成的变更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发包人要求调整或变更的除外)。10.2 计算机辅助评标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否是10.3 合同价款的方式固定总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可调价格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10.4 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