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李墩中心卫生院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意见(卫办农卫发201048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乡镇卫生院改革与发展的意见(闽政20091号)、福建省卫生厅关于推进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的实施意见(闽卫农社201080号)和省卫生厅杨平厅长在卫生系统贯彻落实全省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讲话精神,为优化乡村卫生资源配置,巩固和完善村卫生室的基本功能和基础地位,发挥乡村卫生组织的整体功能,规范村卫生室建设、运行和管理,更好地向农村居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目的意义 (一)目的 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服务需求,李墩中心卫生院与村卫生室的关系,明确两者在农村卫生服务中的责、权、利,最大限度地发挥乡村卫生组织的服务功能,提高卫生资源的利用率,逐步建立起宏观调控有力、微观运行有序的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