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员工离职管理规定一、 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的离职管理,维护公司和离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二、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的离职管理。三、 离职与合同的解除、终止1. 辞职:是指在任职期间内,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1.1. 一般员工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中层以及关键岗位提前6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2. 员工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 辞退:是指在任职期间内,员工不合格或工作表现、学识、技能等不符合公司要求,或因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等,公司决定解除与员工劳动合同的行为。2.1. 员工在任职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2.1.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1.2. 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2.1.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2.1.4. 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对完成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 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