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一、基金公司员工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公司是否应承担行政责任(一)案情2011年3月9日至2013年5月30日期间,马乐担任博时基金管理公司旗下的博时精选股票证券投资经理,全权负责投资基金投资股票市场,掌握了博时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交易的标的股票、交易时间和交易数量等未公开信息。马乐在任职期间利用其掌控的上述未公开信息,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交易活动,操作自己控制的“金某”、“严某甲”、“严某乙”三个股票账户,通过临时购买的不记名神州行电话卡下单,先于(1-5个交易日)、同期或稍晚于(1-2个交易日)其管理的“博时精选”基金账户买卖相同股票76只,累计成交金额人民币10.5亿余元,非法获利人民币.74元。深圳市中院于2014年3月24日判决被告人马乐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884万元;违法所得人民币.74元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中国证监会于2013年9月,鉴于博时基金存在内控制度不完善、相关规定执行不严格等情形,马乐一案给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决定对博时基金公司采取责令整改6个月等监管措施,在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