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嘉善县外地建筑业企业进善施工登记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外地建筑业企业进善施工的管理,维护本县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嘉善县辖区内从事建筑业活动的外地建筑业企业应遵守本规定。本规定所称的外地建筑业企业是指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企业注册地在本县行政区域外的建筑业企业。 第三条外资建筑业企业进善开展业务活动,按照建设部有关规定办理。第四条嘉善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以下简称县住建局)是本县外地建筑业企业进善施工的行政主管部门,外地建筑业企业进入嘉善县从事建筑业活动的,由县住建局统一管理,并由嘉善县建筑工程管理处(以下简称县建管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第二章 登记注册 第五条凡参加本县工程建设活动的外地建筑业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办理登记手续,未办理登记手续的外地建筑业企业不得在本县行政区域内参加投标或签订工程承包合同从事施工作业;已办理登记手续的外地建筑业企业方可办理工程项目备案并在本年度内承接建筑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