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混 凝 土 结 构 施 工本 工 程 为 蔬 菜 交 易 A 区 、 及 商 务 酒 店 与 研 发 、 检 测 中 心 , 基 础 为 灌 注桩 基 础 、 承 台 、 基 础 梁 ; 其 中 卫 生 间 、 报 警 阀 室 、 垃 圾 收 集 点 、 变 配 电 室 、配 电 间 、 弱 电 间 为 框 架 结 构 , 填 充 墙 砌 筑 。 混 凝 土 强 度 等 级 : 框 架 梁 、 板 、柱 均 为 C30; 圈 梁 、 构 造 柱 为 C25; 填 充 墙 采 用 加 气 混 凝 土 砌 块 。施 工 顺 序 为 : 弹 线 放 样 框 架 柱 绑 扎 钢 筋 、 支 模 、 浇
2、 注 混 凝 土 养护 拆 模 框 架 梁 和 楼 面 板 支 模 绑 扎 钢 筋 、 浇 捣 混 凝 土 养 护 拆 模 抄 平弹 线 放 样 (立 皮 数 杆 ) 砌 填 充 墙 。1.1 承 重 支 模 架 工 程一 、 架 体 基 础 处 理支 模 架 立 杆 支 承 在 混 凝 土 垫 层 或 级 配 碎 石 上 , 立 杆 下 垫200020050 木 板 。二 、 支 模 架 的 构 造 和 搭 设 要 求1、 立 杆(1)模 板 支 架 必 须 设 置 纵 、 横 向 扫 地 杆 。 纵 向 扫 地 杆 应 采 用 直 角 扣 件 固定 在 距 底 座 上 皮 立 杆 上 ,
3、距 离 地 面 不 大 于 200 , 横 向 扫 地 杆 亦 应 采 用 直角 扣 件 固 定 在 紧 靠 纵 向 扫 地 杆 下 方 的 立 杆 上 。 当 立 杆 基 础 不 在 同 一 高 度 上时 , 必 须 将 高 处 的 纵 向 扫 地 杆 向 低 处 延 长 两 跨 与 立 杆 固 定 , 高 低 差 不 应 大于 1m。 靠 边 坡 上 方 的 立 杆 轴 线 到 边 坡 的 距 离 不 应 小 于 500mm。(2)当 采 用 在 梁 底 设 置 立 杆 的 支 撑 方 式 时 , 梁 底 立 杆 按 梁 宽 或 两 侧 立 杆间 距 均 匀 设 置 , 其 偏 差 不 应
4、 大 于 25mm。(3)立 杆 接 长 采 用 对 接 扣 件 连 接 ,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1)立 杆 上 的 对 接 扣 件 应 交 错 布 置 , 两 根 相 邻 立 杆 的 接 头 不 应 设 置 在 同 步内 ;2)同 步 内 隔 一 根 立 杆 的 两 个 相 隔 接 头 在 高 度 方 向 错 开 的 距 离 不 宜 小 于500mm, 各 接 头 至 主 节 点 的 距 离 不 宜 大 于 步 距 的 1/3。2、 水 平 杆(1)水 平 杆 接 长 宜 采 用 对 接 扣 件 连 接 , 也 可 采 用 搭 接 。 对 接 、 搭 接 应 符合 下 列 规 定
5、:1)对 接 扣 件 应 交 错 布 置 : 两 根 相 邻 水 平 杆 的 接 头 不 宜 设 置 在 同 步 或 同 跨内 ; 不 同 步 或 不 同 跨 两 个 相 邻 接 头 在 水 平 方 向 错 开 的 距 离 不 应 小 于500mm; 各 接 头 至 最 近 主 节 点 的 距 离 不 宜 大 于 纵 距 的 确 1/3;2)搭 接 长 度 不 应 小 于 1m, 应 等 距 离 设 置 3 个 旋 转 扣 件 固 定 , 端 部 扣件 盖 板 边 缘 至 搭 接 水 平 杆 杆 端 的 距 离 不 应 小 于 100mm。(2)每 步 的 纵 、 横 向 水 平 杆 双 向
6、拉 通 。3、 剪 刀 撑(1)设 置 剪 刀 撑1)模 板 支 架 四 边 满 布 竖 向 剪 刀 撑 , 大 梁 的 一 侧 设 置 连 续 竖 向 剪 刀 撑 。2)中 间 每 隔 四 排 立 杆 设 置 一 道 纵 、 横 向 竖 向 剪 刀 撑 , 由 底 至 顶 连 续 设 置 。(2)剪 刀 撑 的 构 造 还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1)每 道 剪 刀 撑 宽 度 不 应 小 于 4 跨 , 剪 刀 撑 斜 杆 与 地 面 倾 角 宜 在45 60 之 间 。 倾 角 为 45 时 , 剪 刀 撑 跨 越 立 杆 的 根 数 不 应 超 过 7 根 ;倾 角 为 60 时
7、 , 则 不 应 超 过 5 根 ; 2)剪 刀 撑 斜 杆 的 接 长 应 采 用 搭 接 ;3)剪 刀 撑 应 用 旋 转 扣 件 固 定 在 与 之 相 交 的 横 向 水 平 杆 的 伸 出 端 或 立 杆 上 ,旋 转 扣 件 中 心 线 至 主 节 点 的 距 离 不 宜 大 于 150mm。4、 其 他 要 求(1)扣 件 规 格 必 须 与 钢 管 外 径 或 相 同 ; 螺 栓 拧 紧 扭 力 矩 不 应 小 于40Nm 且 不 应 大 于 65Nm; 在 主 节 点 处 固 定 横 向 水 平 杆 、 纵 向 水 平 杆 、 剪刀 撑 、 横 向 斜 撑 等 用 的 直 角
8、 扣 件 、 旋 转 扣 件 的 中 心 点 的 相 互 距 离 不 应 大 于150mm; 对 接 扣 件 开 口 应 朝 上 或 朝 内 ; 各 杆 件 端 头 伸 出 扣 件 盖 板 边 缘 的 长 度不 应 小 于 100mm。(2)其 它 加 强 构 造 措 施1)竖 向 结 构 与 水 平 结 构 分 开 施 工 , 柱 、 墙 混 凝 土 工 程 施 工 完 成 后 , 施 工梁 、 板 混 凝 土 工 程 。2)模 板 支 架 与 施 工 区 域 内 及 周 边 已 具 备 一 定 强 度 的 墙 、 柱 构 件 等 进 行 每隔 一 步 的 刚 性 拉 结 (抱 柱 )。3)
9、施 工 时 按 对 称 由 两 端 向 中 间 推 进 浇 捣 , 事 先 根 据 浇 捣 砼 的 时 间 间 隔 和砼 供 应 情 况 设 计 施 工 缝 的 留 设 位 置 。 相 邻 跨 梁 板 砼 应 对 称 浇 筑 , 循 序 渐 进 。(4)砼 浇 捣 时 , 泵 送 输 出 量 不 得 超 过 40m3/小 时 ; 砼 堆 积 厚 度 不 得 超过 板 设 计 厚 度 100mm;泵 送 出 料 口 距 板 面 垂 直 距 离 不 得 大 于 1200mm.(5)大 梁 应 分 层 浇 筑 。 浇 捣 顺 序 为 : 梁 柱 节 点 大 梁 下 半 部 分 大 梁上 半 部 分
10、板 。 截 面 高 度 1.5m 大 梁 分 层 厚 度 500mm, 分 3 次 浇 筑 。三 、 支 撑 体 系 检 查 和 验 收 要 求1、 支 撑 体 系 材 料 要 求(1)钢 材 技 术 性 能 必 须 符 合 碳 素 结 构 钢 的 要 求 。(2)胶 合 板 技 术 性 能 必 须 符 合 混 凝 土 模 板 用 胶 合 板 要 求 。(3)木 方 必 须 符 合 标 准 建 筑 施 工 模 板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要 求 。(4)支 架 钢 管 应 采 用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直 缝 电 焊 钢 管 (GB/T13793)或 低 压 流 体 输 送 用 焊 接 钢
11、管 (GB/T3092)中 规 定 的 3 号 普 通 钢 管 , 其 质量 应 符 合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碳 素 结 构 钢 (GB/T700)中 Q235-A 级 钢 的 规 定 。(5)钢 管 采 用 483.5 钢 管 .。(6)钢 管 的 尺 寸 和 表 面 质 量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1)应 有 产 品 质 量 合 格 证 ;2)应 有 质 量 检 验 报 告 , 钢 管 材 质 检 验 方 法 应 符 合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金属 拉 伸 试 验 方 法 (GB/T228)的 有 关 规 定 , 质 量 应 符 合 本 规 范 第 3.1.1 条的 规 定 ;
12、3)钢 管 表 面 应 平 直 光 滑 , 不 应 有 裂 缝 、 结 疤 、 分 层 、 错 位 、 硬 弯 、 毛 刺 、压 痕 和 深 的 划 道 ;4)钢 管 外 径 、 壁 厚 、 断 面 等 的 偏 差 , 应 分 别 符 合 建 筑 施 工 扣 件 式 钢管 脚 手 架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JGJ130-2011)的 规 定 ;5)钢 管 必 须 涂 有 防 锈 漆 。(7)旧 钢 管 的 检 查 在 符 合 新 钢 管 规 定 的 同 时 还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1)表 面 锈 蚀 深 度 应 符 合 建 筑 施 工 扣 件 式 钢 管 脚 手 架 安 全 技
13、术 规 范 (JGJ130-2011)的 规 定 。 锈 蚀 检 查 应 每 年 一 次 。 检 查 时 , 应 在 锈 蚀 严 重 的 钢管 中 抽 取 三 根 , 在 每 根 锈 蚀 严 重 的 部 位 横 向 截 断 取 样 检 查 , 当 锈 蚀 深 度 超过 规 定 值 时 不 得 使 用 ;2)钢 管 弯 曲 变 形 应 符 合 建 筑 施 工 扣 件 式 钢 管 脚 手 架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JGJ130-2011)规 定 。3)钢 管 上 严 禁 打 孔 。(8)扣 件 式 钢 管 脚 手 架 应 采 用 锻 铸 制 作 的 扣 件 , 其 材 质 应 符 合 现 行
14、国 家标 准 钢 管 脚 手 架 扣 件 的 规 定 ; 采 用 其 他 材 料 制 作 的 扣 件 , 应 经 试 验 证明 其 质 量 符 合 该 标 准 的 规 定 后 方 可 使 用 。(9)扣 件 的 验 收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 新 扣 件 应 有 生 产 许 可 证 、 法 定 检 测 单位 的 测 试 报 告 和 产 品 质 量 合 格 证 。1)旧 扣 件 使 用 前 应 进 行 质 量 检 查 , 有 裂 缝 、 变 形 的 严 禁 使 用 , 出 现 滑 丝的 螺 栓 必 须 更 换 。2)新 、 旧 扣 件 均 应 进 行 防 锈 处 理 。3)支 架 采 用
15、 的 扣 件 , 在 螺 栓 拧 紧 扭 力 达 65Nm 时 , 不 得 发 生 破 坏 ,模 板 支 架 验 收 时 应 检 测 梁 底 水 平 杆 与 立 杆 连 接 扣 件 螺 栓 的 拧 紧 扭 力 矩 , 且应 控 制 在 4065Nm 范 围 。 立 杆 的 垂 直 度 应 按 全 高 检 查 , 立 杆 底 座 沉 降 应控 制 在 -10mm 以 内 , 超 高 超 限 及 相 应 楼 号 部 位 立 杆 设 置 在 混 凝 土 底 板 上 ,立 杆 沉 降 量 控 制 能 得 到 保 证 。2、 验 收 要 求(1)模 板 支 架 投 入 使 用 前 , 应 由 项 目 部
16、 组 织 验 收 。(2)项 目 经 理 、 项 目 技 术 负 责 人 和 相 关 人 员 , 以 及 监 理 工 程 师 应 参 加 模板 支 架 的 验 收 。(3)本 工 程 超 重 梁 区 域 模 板 支 架 的 验 收 , 公 司 相 关 部 门 应 参 加 验 收 。(4)模 板 支 架 验 收 应 根 据 经 批 准 的 专 项 施 工 方 案 , 检 查 现 场 实 际 搭 设 情况 与 方 案 的 符 合 性 。(5)安 装 后 的 扣 件 螺 栓 拧 紧 扭 力 矩 应 采 用 扭 力 扳 手 检 查 , 抽 样 方 法 应 按随 机 分 布 原 则 进 行 。1.2 模
17、 板 工 程一 、 材 料本 工 程 柱 子 、 主 次 梁 模 板 全 部 采 用 18mm 厚 的 九 夹 板 , 承 重 架 支 撑 架采 用 48*3.5mm 钢 管 ,并 经 检 测 合 格 , 方 可 使 用 。二 、 柱 模 板 支 设1、 先 在 底 板 上 弹 出 纵 横 轴 线 和 四 周 边 线 , 要 柱 竖 向 筋 上 投 设 标 高 ;2、 按 标 高 抹 好 水 泥 砂 浆 找 平 层 , 以 保 证 柱 模 标 高 正 确 , 找 平 层 高 在 柱边 线 之 外 , 不 得 伸 入 柱 断 面 内 ;3、 根 据 现 场 施 工 规 定 , 柱 子 底 部 不
18、 准 做 混 凝 土 方 盘 定 位 。 柱 子 立 模 时 ,用 8mm 短 钢 筋 做 限 位 。 先 在 楼 地 坪 面 上 弹 出 纵 横 轴 线 , 再 根 据 每 根 柱 的断 面 弹 出 每 根 柱 的 墨 斗 线 , 以 负 偏 差 为 控 制 , 在 离 地 100mm 左 右 处 , 在柱 子 四 个 面 方 向 , 用 8mm 短 钢 筋 用 电 焊 与 柱 插 筋 点 焊 牢 , 并 用 线 锤 校 正偏 差 , 以 8mm 短 钢 筋 头 不 超 过 柱 子 墨 斗 线 为 宜 , 然 后 即 可 立 柱 子 模 板 。以 保 证 柱 模 板 正 确 定 位 ;4、
19、对 通 排 柱 模 板 , 应 先 安 装 两 端 柱 模 板 , 校 直 与 复 核 位 置 无 误 后 , 顶部 拉 通 长 线 , 再 立 中 间 各 根 柱 模 ;5、 柱 模 板 采 用 九 夹 板 , 采 用 50100mm 方 木 做 立 楞 ;6、 柱 模 外 面 , 每 隔 70cm 设 一 道 柱 箍 。 柱 箍 采 用 48 钢 管 夹 紧 ;7、 为 便 于 拆 模 , 柱 模 板 与 梁 模 板 连 接 处 , 梁 模 宜 缩 短 3 5mm, 留 出空 隙 ;三 、 梁 、 板 模 板 支 设1、 梁 、 板 的 模 板 采 用 九 夹 板 、 木 搁 栅 和 钢
20、管 承 重 架 ;2、 对 现 浇 梁 、 板 , 48 钢 管 承 重 架 的 纵 横 间 距 及 牵 杠 道 数 等 均 需 经过 计 算 而 确 定 ;3、 现 浇 钢 筋 混 凝 土 梁 板 , 当 跨 度 等 于 或 大 于 4m 时 , 模 板 应 起 拱 ; 当设 计 无 具 体 要 求 时 , 起 拱 高 度 宜 为 全 跨 长 度 的 1/1000 3/1000。4、 所 有 梁 模 板 均 由 木 工 翻 样 画 出 翻 样 图 , 模 板 在 木 工 棚 内 加 工 预 制 ,现 场 拼 装 ; 木 档 料 用 60100mm 松 木 方 ;5、 现 浇 梁 、 板 支
21、模 , 要 点 是 梁 与 柱 节 点 的 支 模 质 量 ; 大 梁 底 板 和 侧 边模 板 , 应 整 块 与 柱 搭 接 , 拼 接 点 必 须 设 在 梁 中 , 这 样 可 避 免 梁 柱 节 点 缩 颈 ,保 证 梁 柱 节 点 尺 寸 准 确 ; 框 架 梁 高 超 过 500mm 的 , 梁 高 的 中 部 增 加 一 根M12 对 拉 螺 栓 , 外 套 塑 料 硬 管 ;6、 支 梁 木 模 时 应 遵 守 边 模 的 原 则 ; 梁 模 与 柱 模 连 接 处 , 应 考 虑 模 板 吸湿 后 长 向 膨 胀 的 影 响 , 下 料 尺 寸 一 般 应 略 为 缩 短
22、, 使 混 凝 土 浇 捣 后 不 致 嵌入 柱 内 ;7、 板 模 与 梁 模 连 接 处 , 板 模 应 拼 铺 到 梁 侧 模 外 口 齐 平 , 避 免 模 板 嵌 入梁 混 凝 土 内 , 以 便 拆 除 ; 如 果 将 板 模 板 铺 钉 在 梁 侧 模 上 面 , 甚 至 略 伸 入 梁模 内 , 浇 捣 混 凝 土 后 , 板 模 板 吸 水 膨 胀 , 梁 模 也 略 有 外 胀 , 造 成 边 缘 一 块模 板 嵌 牢 在 混 凝 土 内 。四 、 模 板 拆 除(1)现 浇 结 构 的 模 板 及 其 支 架 拆 除 时 的 混 凝 土 强 度 , 应 符 合 设 计 要
23、 求 ;当 设 计 无 具 体 要 求 时 ,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 侧 模 :在 混 凝 土 强 度 参 保 证 其 表 面 及 棱 角 不 因 拆 除 模 板 而 受 损 坏 后 , 方 可 拆 除 ; 底 模 :在 混 凝 土 强 度 符 合 必 须 达 到 100%后 方 拆 除 。(2)已 拆 除 模 板 及 其 支 架 的 结 构 , 在 混 凝 土 强 度 符 合 设 计 混 凝 土 强 度 等级 的 要 求 后 , 方 可 承 受 全 部 使 用 荷 载 ;(3)框 架 结 构 采 用 分 层 支 模 的 方 法 。 上 层 支 模 时 , 下 层 楼 板 模 板 以
24、 及 支架 不 能 拆 除 ; 同 时 , 上 层 支 架 的 产 柱 应 对 准 下 层 支 架 的 立 柱 , 并 铺 设 垫 块 ;(4)模 板 支 撑 的 技 术 性 措 施 : 模 板 脱 模 剂 : 在 现 浇 混 凝 土 模 板 中 , 涂 刷脱 模 剂 是 一 道 必 不 可 少 的 工 艺 环 节 。 选 用 性 能 稳 定 可 靠 、 脱 模 效 果 好 、 价格 适 宜 的 脱 模 剂 是 提 高 质 量 、 降 低 造 价 的 重 要 措 施 。 严 禁 隔 离 剂 沾 污 钢 筋与 混 凝 土 接 槎 处 , 不 得 采 用 废 机 油 作 隔 离 剂 。1.3 钢
25、筋 工 程一 、 一 般 规 定(1)钢 筋 应 有 出 厂 质 量 证 明 书 或 试 验 报 告 单 , 钢 筋 表 面 或 每 捆 (盘 )钢筋 均 应 有 标 志 。 进 场 进 应 按 批 号 及 直 径 分 批 检 验 。 检 验 内 容 包 括 查 对 标 志 、外 观 检 查 , 并 按 现 行 国 家 有 关 标 准 的 规 定 抽 取 试 样 作 为 力 学 性 能 试 验 , 合格 后 方 可 使 用 。(2)钢 筋 在 加 工 过 程 中 , 如 发 现 脆 断 、 焊 接 性 能 不 良 或 力 学 性 能 显 著 不正 常 等 现 象 , 尚 应 根 据 现 行 国
26、 家 标 准 对 该 批 钢 筋 进 行 化 学 成 分 检 验 。(3)钢 筋 在 运 输 和 储 存 时 , 不 得 损 坏 标 志 , 并 应 按 批 分 别 堆 放 整 齐 , 避免 锈 蚀 或 油 污 ;(4)钢 筋 的 级 别 、 种 类 和 直 径 应 按 设 计 要 求 采 用 。 当 需 要 代 换 时 , 应 征得 设 计 单 位 的 同 意 , 并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5)不 同 种 类 钢 筋 的 代 换 , 应 按 钢 筋 受 拉 承 载 力 设 计 值 相 等 的 原 则 进 行 ;(6)钢 筋 找 换 后 , 应 满 足 混 凝 土 结 构 设 计 规
27、 范 中 所 规 定 的 钢 筋 间 距 、 锚固 长 度 、 最 小 钢 筋 直 径 、 根 数 等 要 求 ;(7)梁 的 纵 向 受 力 钢 筋 与 弯 起 钢 筋 应 分 别 进 行 代 换 ;(8)对 有 抗 震 要 求 的 框 架 , 不 宜 以 强 度 等 级 较 高 的 钢 筋 代 替 原 设 计 中 的钢 筋 。二 、 钢 筋 加 工 、 焊 接1)钢 筋 加 工 的 形 状 、 尺 寸 必 须 符 合 设 计 要 求 。 钢 筋 的 表 应 洁 净 、 无 损 伤 ,油 渍 、 漆 污 和 铁 锈 等 应 在 使 用 前 清 除 干 净 。 带 有 颗 粒 状 或 片 状
28、老 锈 的 钢 筋不 得 使 用 ;2)钢 筋 应 平 直 , 无 局 部 曲 折 。 调 直 钢 筋 时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3)采 用 冷 拉 方 法 调 直 钢 筋 时 , 级 钢 筋 冷 拉 率 不 宜 大 于 4%; 级 钢筋 的 冷 拉 率 不 宜 大 于 1%;4)冷 拔 低 碳 钢 丝 在 调 直 机 上 调 直 后 , 其 表 面 不 得 有 明 显 擦 伤 , 抗 拉 强 度不 得 低 于 设 计 要 求 ;5)钢 筋 的 弯 钩 或 弯 折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1) 级 钢 筋 末 端 需 作 180弯 钩 , 其 圆 弧 弯 曲 直 径 D 不 应 小
29、 于 钢 筋直 径 d 的 2.5 倍 , 平 直 部 分 长 度 不 宜 小 于 钢 筋 直 径 d 的 3 倍 ;(2) 级 钢 筋 末 端 需 作 90或 135弯 折 时 , 弯 曲 直 径 D 不 应 小 于 钢筋 直 径 d 的 4 倍 , 平 直 部 分 长 度 应 按 设 计 要 求 确 定 ;(3)弯 起 钢 筋 中 间 部 分 弯 折 处 的 弯 曲 直 径 D, 不 应 小 于 钢 筋 直 径 d 的5 倍 ;(4)箍 筋 的 末 端 应 作 弯 钩 , 弯 钩 形 式 应 符 合 设 计 要 求 ; 弯 钩 的 弯 曲 直 径应 大 于 受 力 钢 筋 直 径 , 且
30、不 小 于 箍 筋 直 径 的 2.5 倍 ; 弯 钩 平 直 部 分 长 度 ,不 宜 小 于 箍 筋 直 径 的 5 倍 , 对 有 抗 震 要 求 的 结 构 , 不 应 小 于 箍 筋 直 径 的10 倍 。 弯 钩 的 形 成 , 一 般 结 构 可 按 90加 工 , 对 有 抗 震 要 求 和 受 扭 的 结构 , 可 按 135加 工 ;(5)钢 筋 焊 接 前 , 必 须 根 据 施 工 条 件 进 行 试 焊 , 合 格 后 方 可 施 焊 。 焊 工必 须 有 焊 工 考 试 合 格 证 , 并 在 规 定 的 范 围 内 进 行 焊 接 操 作 。(6)轴 心 受 拉
31、和 小 偏 心 受 拉 杆 件 中 的 钢 筋 接 头 , 均 应 焊 接 。 普 通 混 凝 土中 直 径 大 于 22mm 的 钢 筋 , 宜 采 用 焊 接 。 对 轴 心 受 压 和 偏 心 受 压 柱 中 的 受 压钢 筋 的 接 头 , 当 直 径 大 于 32mm 时 , 应 采 用 焊 接 。(7)对 有 抗 震 要 求 的 受 力 钢 筋 的 接 头 , 宜 优 先 采 用 焊 接 或 机 械 连 接 。 钢筋 接 头 不 宜 设 置 在 梁 端 、 柱 端 的 箍 筋 加 密 区 范 围 内 。(8)当 受 力 钢 筋 采 用 焊 接 接 头 时 , 设 置 在 同 一 构
32、 件 内 的 焊 接 接 头 应 相 互错 开 。 在 任 一 焊 接 接 头 中 心 至 长 度 为 钢 筋 直 径 d 的 35 倍 且 不 小 于 500mm的 区 段 L 内 , 同 一 根 钢 筋 不 得 有 两 个 接 头 ; 在 该 区 段 内 有 接 头 的 受 力 钢 筋截 面 面 积 占 受 力 钢 筋 总 截 面 面 积 的 百 分 率 , 非 预 应 力 筋 受 拉 区 不 宜 超 过50%; 受 压 区 不 限 制 ;(9)焊 接 接 头 距 钢 筋 弯 折 处 , 不 应 小 于 钢 筋 直 径 的 10 倍 , 且 不 宜 位于 构 件 的 最 大 弯 矩 处 。
33、三 、 钢 筋 绑 扎(1)柱 钢 筋 绑 扎1)施 工 顺 序 : 套 柱 箍 筋 竖 向 受 力 筋 焊 接 画 箍 筋 间 距 绑 箍 筋2)绑 扎 时 , 按 设 计 要 求 的 箍 筋 间 距 和 数 量 , 先 将 箍 筋 按 弯 钩 错 开 要 求 套在 下 层 伸 混 凝 土 主 筋 上 。3)竖 向 主 筋 采 用 电 渣 压 力 焊 方 式 连 接 ;4)在 焊 好 的 柱 主 筋 上 用 粉 笔 标 出 箍 筋 间 距 , 然 后 将 套 好 的 箍 筋 向 上 移 置 ,由 下 往 下 用 铁 丝 绑 扎 ;5)箍 筋 应 与 主 筋 垂 直 , 箍 筋 转 角 与 主
34、 筋 交 点 均 要 绑 扎 , 主 筋 与 箍 筋 非 转角 部 分 的 相 交 点 成 梅 花 状 交 错 绑 扎 。 箍 筋 的 弯 钩 应 沿 柱 子 竖 向 交 错 布 置 。柱 底 、 柱 顶 、 梁 柱 交 接 处 , 箍 筋 间 距 应 按 设 计 要 求 加 密 ;6)柱 筋 控 制 保 护 层 采 用 专 门 的 塑 料 卡 固 定 在 柱 立 筋 外 皮 上 , 间 距 一 般1.0m, 以 确 保 主 筋 保 护 层 厚 度 的 正 确 。7)当 上 下 层 柱 截 面 有 变 化 时 , 下 层 钢 筋 的 伸 出 部 分 , 必 须 在 绑 扎 梁 钢 筋之 前 收
35、 缩 准 确 , 不 宜 在 楼 面 混 凝 土 浇 捣 后 再 扳 动 钢 筋 ;(2)梁 钢 筋 绑 扎1)施 工 顺 序 : 画 箍 筋 间 距 在 主 次 梁 模 板 上 口 铺 横 杆 数 根 在 横 杆上 面 放 箍 筋 穿 主 梁 下 层 纵 筋 穿 次 梁 下 层 钢 筋 穿 主 梁 上 层 钢 筋 按箍 筋 间 距 绑 扎 穿 次 梁 上 层 纵 筋 按 箍 筋 间 距 绑 扎 抽 出 横 杆 落 骨 架 于 模板 内2)在 梁 侧 模 板 上 画 出 箍 筋 间 距 , 摆 放 箍 筋 ;3)先 穿 主 梁 的 下 部 纵 向 受 力 钢 筋 及 弯 起 钢 筋 , 将 箍
36、 筋 按 已 画 好 的 间 距 逐个 分 开 ; 穿 次 梁 的 下 部 纵 向 受 力 钢 筋 及 弯 起 钢 筋 , 并 套 好 箍 筋 ; 放 主 次 梁的 架 立 筋 ; 隔 一 定 间 距 将 架 立 筋 与 箍 筋 绑 扎 牢 固 ; 调 整 箍 筋 间 距 使 间 距 符合 设 计 要 求 , 绑 架 立 筋 , 再 绑 立 筋 , 主 次 梁 同 时 配 合 进 行 。4)框 架 梁 上 部 纵 向 钢 筋 应 贯 穿 中 间 节 点 , 梁 下 部 纵 向 钢 筋 伸 入 中 间 节 点锚 固 长 度 及 伸 过 中 心 线 的 长 度 要 符 合 设 计 要 求 。 框
37、架 梁 纵 向 钢 筋 在 端 节 点内 的 锚 固 长 度 也 要 符 合 设 计 要 求 ;5)梁 端 第 一 个 箍 筋 应 设 置 在 距 离 柱 节 点 边 缘 50mm 处 ; 梁 端 与 柱 交 接处 箍 筋 加 密 , 其 间 距 与 加 密 区 长 度 均 要 符 合 设 计 要 求 ;6)绑 梁 上 部 纵 向 筋 的 箍 筋 , 宜 用 套 扣 法 绑 扎 ; 箍 筋 在 叠 合 处 的 弯 钩 , 在梁 中 应 交 错 绑 扎 。7)在 主 次 梁 受 力 筋 下 均 应 垫 垫 块 (或 塑 料 卡 ), 保 证 保 护 层 的 厚 度 。 受力 筋 为 双 排 时
38、, 可 用 短 钢 筋 垫 在 两 层 钢 筋 之 间 , 钢 筋 排 距 应 符 合 设 计 要 求 ;(3)板 钢 筋 绑 扎施 工 顺 序 : 清 理 模 板 模 板 上 画 线 绑 板 下 层 受 力 筋 绑 板 上 层 受 力筋1)清 理 模 板 上 面 的 杂 物 , 用 粉 笔 在 模 板 上 划 好 主 筋 , 分 布 筋 间 距 ;2)按 划 好 的 间 距 , 先 摆 放 受 力 主 筋 , 后 放 分 布 筋 。 预 埋 件 、 电 线 管 , 预留 孔 等 及 时 配 合 安 装 ;3)绑 扎 板 筋 时 一 般 用 顺 扣 或 八 字 扣 , 除 外 围 两 根 钢 筋 的 相 交 点 应 全 部 绑扎 外 , 其 余 各 点 可 交 错 绑 扎 (双 向 板 相 交 点 须 全 部 绑 扎 )。 如 板 为 双 层 钢筋 , 两 层 钢 筋 之 间 须 加 钢 筋 马 凳 , 以 确 保 上 部 钢 筋 的 位 置 。 负 弯 矩 钢 筋 每个 相 交 点 均 要 绑 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