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蔡甸区教师进修学校教代会代表制度及落实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教代会制度,推进我校民主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制定我校教代会工作规程.总则一、教代会的性质和地位教代会制度是我院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和形式,是学校领导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渠道.校职工代表大会每届四年,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二、党委、行政和工会在学校教代会制度建设中的责任学校党委领导教代会工作.党委应教育各级干部增强民主意识;协调、解决教代会工作中出现的重要问题,为教职工参与学校及二级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创造良好的条件和氛围;支持学校教代会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规定的职权范围开展工作.学校应当支持和保证教代会在其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校长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支持教代会及其教代会执委会在其职权范围内作出的决定、决议,责成有关部门认真处理好教代会征集的提案,自觉接受教代会的监督;为召开教代会提供经费支持,为学校民主管理创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