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天津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考试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弘扬学校“实事求是”的校训和“严谨治学、严格教学要求”的校风,进一步加强考试工作的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考试是评价教学效果,检测人才素质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手段。考试目的在于指导和督促学生系统地复习和巩固所学知识和技能,检验其理解程度和灵活运用能力,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第三条 考试工作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以及加强教风、学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凡属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选修课、集中实践环节等都要进行考核。第四条 凡具有我校学籍的现代远程教育学生必须按规定参加课程考核,成绩合格者可获得相应的学分。第二章 考试组织与领导第五条 考试工作由主管院长亲自负责。教学管理部负责组织协调各学习中心落实本实施细则。第六条 学习中心应根据学院要求,认真落实考试任务,抓好考试工作各环节的管理:(一)主管院长召集各学习中心负责人召开考试工作会议,布置考试工作;(二)各学习中心结合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