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工程现场安全保卫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本工程施工现场内物资、设备、材料、人员以及工机具的控制管理,严格落实内部治安防范措施,确保工程现场内的治安秩序良好和施工生产的安全进行,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大唐巩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各部门及各参加单位。第二章 管理职责第三条 项目公司管理职责(一)项目公司总经理是本工程治安保卫安全管理的第一负责人,对本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负领导责任。(二)项目公司总经理工作部是施工现场治安保卫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制度的编制、工作的策划、组织、实施、检查、评比、考核和改进。 第四条 参建单位管理职责(一)把保卫工作纳入施工生产的全过程,认真落实治安保卫实施细则及相关管理制度,确保现场治安安全。(二)各单位应定期开展治安保卫安全自查,发现问题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积极组织整改。(三)按照管理部门下发的治安隐患整改通知单,负责整改落实。(四)发生治安事件,应积极组织协调处理,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和公安机构,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