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制度一、 目的 为切实加强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将平安工地建设工程活动与日常的安全生产有机结合,做到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场容场貌规范化、安全管理程序化,提高安全监管能力、应急救援能力和安全技术保障能力,实现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事故总量的目标,创建“零伤亡”工程,特制订本制度。二、 适用范围及时间1、 本制度适用于佛陈快速化改造佛陈大桥扩建工程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2、 本活动从开工建设至工程结束。三、 考核评价标准及等级1、 本项目“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按照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通知(交质监发【2012】679号)及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试行)的要求进行考核评价。2、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按照百分制计算得分。考核评价评分90分(含)以上为示范工程(合同段),评分70分(含)90分为达标工程(合同段),评分70分以下为不达标工程(合同段)。四、 实施步骤(一) 动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