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彭剑锋:小米、阿里、万科、华为、温氏,事业合伙制的五种模式2017年09月23日 11:21:15来源:财经十一人作者:彭剑锋合伙制是大势所趋,因为知识员工已成为企业价值创造的主体,合伙人要有两个权利:一个叫剩余价值索取权,参与利益分享;一个叫经营的话语权。推进合伙制,首先要回归基本的价值理念共识、共担、共创、共享合伙制是一种古老而又崭新的企业治理形态之一,早在古罗马时期,合伙制的雏形就已出现:“二人以上相约出资,经营共同事业,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合同,事实上这是一种以资本为纽带的合伙人制度。目前时兴的“事业合伙人制度”,实际上是以人力资本为纽带的合伙人制度,主要是基于人力资本成为企业价值创造的主导要素,人力资本在与货币资本的合作与博弈中,拥有更多的剩余价值索取权与经营决策话语权,基于共识、共担、共创、共享的事业合伙机制,淡化了“职业经理人”仅仅为股东打工的观念,打破了“职业经理人”作为雇佣军的局限,以共识、共担、共创、共享为合伙理念,重构了组织与人、货币资本与人力资本的事业的合作伙伴关系。事业合伙制不仅仅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