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我国物业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法律完善物业管理兴起流行于国际,成为现代化城市的朝阳产业,具有两方面因素:其一,城市化的发展,多层建筑与居住小区的出现使物业管理成为必要;其二,社会分工,所有权与管理权的分离加速物业管理的发展。改革开放后,尤其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各地的物业管理事业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到1998年底,北京、上海、广东、江苏、山东、辽宁等省市物业管理的覆盖面已达50%,深圳市则90%。实践证明,物业业主的自治管理以及受托物业管理机构的专业管理有助于建立多层建筑和住宅小区物业所有人之间的和谐秩序。但与此同时,我国传统的房屋管理体制和物权法律结构阻碍了市场化物业管理的推行。一个完善的物业管理法律制度将有助于规范物业管理行业,维护业主权益,推动房地产市场,促进城市社区建设。一、我国物业管理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一)专业人才明显不足。物业管理企业中人才不足现象越来越突出,主要表现为传统的继承型房产管理人才多,新的创新型物业管理人才少;高级管理人才少,特别是能担任管理主任或部门经理以上职务的人才。物管从业人员中大都是其他行业下岗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