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广西信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岑溪至水汶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的管理,规范设计变更行为,保证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促进廉政建设,根据自治区交通厅广西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交基建200552号文),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交投发(2009)672号),关于印发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试行)的通知(桂交投发(2009)137号)以及广西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高速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本工程项目实施的业主(广西信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公司”)、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承包人(即施工单位)。 第三条 工程设计变更是指按照有关工程技术标准、设计规范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等,对工程项目任何部分的结构形式、尺寸、质量、标准等级、数量等做出的修改和变动。 第四条 工程设计变更必须坚持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