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安全事故隐患日周月排查治理制度 按照市安委会2016(15)号关于日周月排查治理制定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为切实消除我校驾驶人在机动车使用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技术状况或人为因素导致的道路安全事故隐患,避免机动车在突发状况下对单位财产和他人带来损失和影响,现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如下:第一条驾校部门负责人、技能培训部(教练员)、部门(安全科)的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和事故隐患日周月排查治理活动,以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事故隐患,是指部门及班组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运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上的缺陷。第三条事故隐患日周月排查治理,是针对各岗位隐患排查缺乏系统性、周期性、持续性的问题,对建立隐患班组(教练员岗位)日排查、部门(安全科)周排查、法人(主要负责人)月排查三级排查治理制度(以下简称“日周月”排查制度),整体提升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水平,为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