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卫生部关于印发二、三级综合医院药学部门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卫医政发20109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加强医院药学部门管理,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证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我部组织制定了二、三级综合医院药学部门基本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药学部门符合标准要求的医院,要继续加强管理,不断提高医院药学服务水平。尚不具备标准规定条件的医院,要加强对药学部门的建设,增加人员,配置设备,改善条件,健全制度,逐步建立标准化规范化的医院药学部门。二一年十二月三日二、三级综合医院药学部门基本标准(试行)为加强综合医院药学部门的规范化管理,指导医院加强药学部门内涵建设,促进医院药学发展,提高药学服务质量和药物治疗水平,确保药品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基本标准。医院药学部门是医院专业技术科室,负责有关的药事管理和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