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诸暨市预算会计核算中心教育分中心自有资金存放(编号: 20160605)招标文件招 标 人:诸暨市教育局招投标办公室编 制 人: 杨云斐 审 核 人: 编制日期:二O一六年五月二十四日特别提示本项目采购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在投标时间截止前有可能对采购文件作出修改、补充。修改、补充将以网上补充公告的形式发布,所有补充公告将发布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政府采购/补充公告栏目中(教育分中心相关栏目)。所有发布的补充公告和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投标单位必须按照补充公告的要求调整投标文件,不符合补充公告要求的,将被认为是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请密切关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 补充公告栏
2、目,页面链接如下:http:/ 招标公告 .- 2 -第二章 投标须知 .- 4 -一、总则 .- 4 -二、招标文件 .- 4 -三、投标文件编制和提交 .- 5 -四、投标保证金 .- 6 -五、开标 .- 7 -六、评标 .- 8 -七、中标公示和通知 .- 9 -八、授予合同 .- 10 -九、不良行为记录 .- 12 -十、监督和解释 .- 12 -第三章 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 .- 13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 .- 14 -一、授权委托书(格式) .- 14 -二、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 .- 15 -三、 投标函(格式) .- 16 -四、投标承诺书 .- 17 -五、
3、投标利率报价(格式) .- 19 -六、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 .- 20 -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 20 -八、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其他需要的资料。 .- 20 -第一章 招标公告(编号: 2016060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诸暨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诸暨市教育局招投标办公室受有关用户单位委托,对下述项目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竞争。现将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诸暨市预算会计核算中心教育分中心自有资金存放招标二、项目内容及规模:标的号 项目标一诸暨市预算会计核算中心教育分中心自有资金存放招标(2000万定期三个月资金存
4、放)三、评标办法:投标利率报价最高者中标四、投标人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2、具有良好信誉3、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公示期间提供);4、多家具有投标资格的关联企业只接受其中一家参加投标活动。5、在诸暨市内设有分支机构,且设立时间在一年以上;6、人民银行年度综合评价B级(含)以上, 银监部门监管 评级近2年3级(含)以上;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下载方式发布,发布时间为2016年5月24日2016年6月13日,符合投标人 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教育局分中心政府采购板块,采购公告栏目
5、中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无须报名,于开 标当日直接参加投标。六、招标询问与回复:若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有询问, 请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 0575-89087811等) 提出,招标人将处理答复,若需修改招 标文件,招标人将以补充公告形式在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各投标人可自行在网上查阅、下 载。七、投标须知:(一)投标人须在投 标时提供下述相关 证照原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一律不得参与投 标:1 企业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2 投标人注册地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除外)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原件,且该资金必须由投标人代表
6、所在单位缴纳(原件不退)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栏中的其它所需资料。(二)预中标单位在中 标公示期 间向招标人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近三年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原件,不及时提供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八、投标保证金:10000元,用现金装入信封和投标文件一起提交,中 标存入账户,未中 标当场退返。九、投标文件提交:投标人须于2016年6月13日上午9: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诸暨市教育局招投标办公室开标室。十、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6年6月13日上午9:00时。开标地点:诸暨市教育局招投标办公室开标室(诸暨市浣东北路51号)。十一、联系方式:
7、业主单位联系人: 见招标方案 联系电话:见招标方案教育局招投标办公室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575-89087806诸暨市教育局招投标办公室二一六年五月二十四日第二章 投标须知一、总则1.1 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叙述项目。1.2 采购内容采购内容为资金存放服务招标,具体详见“第三章 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1.3 采购方式本次采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诸暨市教育局招投标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采用 公开招标 方式采购。1.4 资金来源各学校(单位)事业性支出。1.5 投标资格投标申请人必须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投标时应提交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
8、、投标人注册地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除外)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原件等相关资料,投标时将进行投标人资格符合性评审,经评审合格,将作为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1.6 投标要求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的真实性,以确保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将被招标人拒绝。1.7 标的划分本次招标采购共1个标的,招标人将分标的择优择定中标人。1.8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获得招标文件和编制、提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
9、用均不负任何责任。二、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招标文件由招标公告、投标须知、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等组成。2.2 招标文件的询问和解释澄清2.2.1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要提出询问,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0575-89087811等)提出,招标人将处理答复,若需修改招标文件,招标人将以补充公告形式在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各投标人可自行在网上查阅、下载。逾期提出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2.2.2 投标人如未提交书面疑问,将视作对招标文件的认同。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人可以以补充公告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10、。2.3.2 补充公告将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教育局分中心相应栏目)上发布,投标人可自行到上述网站查阅并下载。补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2.3.3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公告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推迟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3.4 补充公告须向市教育局招投标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三、投标文件编制和提交3.1 投标文件内容3.1.1 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包括格式、内容等)编制,并提交全部资格证明文件。3.1.2 投标文件内容包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除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外)、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资格证明材料复印
11、件、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投标函、投标报价汇总表、分项报价表(视需要)等。具体格式及内容详见本标书第四章。3.2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3.2.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份数(无特别说明为正本一份)编制投标文件,并在封面上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3.2.2 投标人应使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文本格式,如表格不够用,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3.2.3 投标文件必须统一用A4纸,文件内容均要求打印(除注明要求签字或提供复印件外),并装订成册(不能用回形针或塑料夹等活页装订) 。3.2.4 投标文件应无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也不能有撕页、粘贴,除非是根据已发出
12、的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内容修改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3.3 投标报价3.3.1 投标报价应包括项 目 相 关 的 一 切 费 用 。3.3.2同一标的不允许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招标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投标人视需要可以报有合理单价,其将作为工作量增减的主要依据。3.4 投标货币投标报价中的计价一律采用人民币表示。3.5 投标文件的提交3.5.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予以密封,在封签处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封面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编号、投标人名称(写全称),并由投标人盖章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3.5.2 投标
13、人必须按日程安排,在规定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到指定地点,逾期投标将不予受理。四、投标保证金4.1 投标人应提供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此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4.2 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提交,金额为10000元,用现金装入信封和投标文件一起提交,中标存入账户,未中标当场退返,且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和投标文件一起提交。4.3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其视为不响应招标而予以拒绝。4.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存入诸暨市教育技术中心账户,等与用户签订合同后须提供合同原件一份及开具发票(付款人填写:诸暨市教育技术中心),交胡老师(电
14、话:87255963)审核,最后由财务科(电话:89087807)把投标保证金无息打入中标人账户( 提交材料后最长需50天左右时间) 。4.5 投(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已缴纳年度保证金的,年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有关规定处理:4.5.1 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4.5.2 向有关人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4.5.3 存在弄虚作假或串通投标等违规行为的;4.5.4 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4.5.5 未能按照有关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4.5.6 未能按照有关规定与用户单位签订采购合同的;4.5.7 拒绝接受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的;4.5.8 存在法律、法
15、规规定的其它损害招标人或用户单位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的。4.6 如投标人之间存在串通投标等违规行为的,除有关方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外,禁止其一至三年内进入本市政府采购市场,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五、开标5.1 开标5.1.1 招标人将于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5.1.2 开标会议在市教育局招投标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现场监督下,由招标人组织并主持,邀请与本项目开标、评标等有关人员参加。5.1.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随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弃权。5.1.4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的,
16、视为自动弃权。5.1.5 若某一标的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则该标的的招标活动将中止,若此标的已是第二次招标,则进入竞争性谈判程序(谈判中最后一轮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否则该报价无效,以上一轮报价为准)。5.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无效(即废标),不得进入评标:5.2.1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要求标记或密封或编制的;5.2.2 投标文件未盖投标人公章或未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鉴或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处未签字的;5.2.3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打印(除注明须签字或提供复印件处外)或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5.2.4 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投标文件的;5.2.5 同一标
17、的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且未注明哪个有效的;5.2.6 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5.2.7 投标人与报名单位不相符的;5.2.8 扰乱会场秩序,经劝阻仍无理取闹的;5.2.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5.2.10标的号或投标项目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有差错的标的无效)。5.3 投标文件鉴定和公布开标会现场当众宣布核查结果,并宣读有效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以及招标人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5.4 唱标和记录唱标内容应做好记录,并由各有关单位人员签字确认。六、评标6.1 评标组织评标小组按照有关规定组建。6.2 评标原则6.2.1 竞争、优选;6.2.2 客观、公平、公正、科学合理; 6.2.
18、3 质量好,信誉高,价格合理;6.2.4 反不正当竞争。6.3 评标办法6.3.1 采用投标利率报价最高者中标,若最高报价投标人出现多家并列,则采用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一家。6.4 评标内容的保密6.4.1 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文件的有关资料和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露。6.4.2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中,对招标人施加影响的任何企图和行为,都可以导致其被取消投标资格并退出投标。6.4.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