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物流税收试点企业调查报告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2007年8月8日)2004 年,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根据文件要求,2005 年12 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试点物流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208 号);2007 年2 月6 日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试点物流企业名单(第二批)的通知(国税函2007146 号),先后对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确认的197 家物流企业开展了营业税差额纳税试点工作。为了解掌握物流企业税收试点效果和存在问题,进一步完善有利于物流企业经营发展的税收政策,中国物与采购联合会受全国现代物流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委托,承担了我国现代物流业税收管理研究课题。为此,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运行局开展了物流税收试点企业问卷调查,共收回有效调查问卷33 份;并于2007 年6 月22 日在北京召开了“部分物流税收试点企业座谈会”,44 家物流税收试点企业的负责人和财务主管参加了会议。一、物流税收试点企业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