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小区人防工程地下停车位产权该归谁?2014-06-17 16:13:00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作者:编辑部:我所在小区开发商将住宅建筑下面的部分人防工程改为地下停车场,并向业主出售。小区业主认为,小区地下停车场应属全体业主共有,开发商无权出售。开发商认为,人防工程地下停车场是其为缓解车位紧张投资建成,业主购买商品房时双方并未约定地下停车场产权归属,因此开发商有权出售其利用地下人防工程改建成的地下停车位。请问,开发商投资改建成的人防工程地下停车位产权归属如何判定?开发商是否有权出售?答:小区车位归属问题,开发商和业主之间一直纠纷较多。为减少争议,物权法就此作了相应规定。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该规定仍没有完全明晰车位归属问题,对于利用人民防空工程改建成的车库这类特殊问题无法直接作出判定。尽管物权法没有对小区人防工程的产权作出明确界定,但笔者个人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