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杭州学军中学章程(2014 年年 7 月 4 日经第九届第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2014 年 11 月 1 日经校务委员会通过,2016 年 11 月 25 日经杭州市教育局核准备案,自 2016 年 11 月 25 日起正式生效)序 言杭州学军中学是具有悠久历史传统和文化的浙江省一级重点中学。杭州学军中学的前身为杭州市第十四初级中学,始建于1956 年;1958 年改名为浙江师范学院附属中学;1965 年浙江师范学院搬迁,在原址成立杭州大学,学校更名为杭州大学附属中学;1970 年再次更名为杭州学军中学(以下简称为学校) 。1978 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学校为浙江省首批办好的重
2、点中学;1995 年,浙江省教育委员会确认学校为首批浙江省一级重点中学;1997 年,教育部确定学校为全国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2004 年 10 月经杭州市教育局批准,成立“杭州学军中学教育集团” ,是杭州市首批市属教育集团,也是杭州学军中学教育集团的龙头学校 2 学校是“我心目中的杭州品牌” 、北京大学首批“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推荐中学、清华大学首批“新百年领军计划优质生源基地”学校、浙江大学拔尖创新人才培育基地、浙江省体育特色学校、浙江省艺术教育特色学校、杭州少年科学院分院、杭州市“人民满意学校” 。学校还是国务院侨办华文教育基地、浙江省和杭州市重点涉外单位,多年来与英、美、德、法
3、、意、澳、瑞等国的名校保持友好交流关系,拥有开放的胸襟和国际化的视野。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适应现代教育发展需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保障学校依法自主管理,全面提高办学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浙江省杭州学军中学,英文表述为Hangzhou Xuejun High school of Zhejiang Province”,注册域名及官方网址为 http:/。学校由西溪和紫金港两个校区组成,学校(西溪校区)住所地址为杭州市文三路 188 号,邮政编码为 310012;紫金港校区办学地址
4、为西湖区花蒋路与余杭塘路交叉口(浙大紫金港校区西侧),邮政编码 3 为 310012。第三条 学校由杭州市 教育局举办, 杭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学校为实施三年制普通高中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教育机构。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四条 学校面向杭州市区招生,招生对象为市区初中毕业生。具体班级数和招生人数以教育主管部门同意为准。第二章 办学理念与学校文化第五条 学校致力于培养有德、有识、有才的领军人才,着眼于培养学生高度的责任感,宽泛的知识面、良好的团队意识、强烈的进取精神、健康的体魂。学校发展主题:建设底蕴深厚的学校育人文化。学校发展文化:卓越的目标追求,强烈的敬业精
5、神,积极的进取意识,和谐的人际关系,浓厚的学术氛围。学校发展宗旨:一切工作为了学生综合素质的发展。第六条 学校发展总目标是:以 “爱与责任 ”为旗帜,大力开展师生双方教与学的心理机制建设,实现育人模式的转换,培养面向未来的领军人才。注重内涵、彰显特色、追求卓越,立志在浙江省教育界起到一定的示范作用。学校坚持“学教和谐,因人施教,发展个性,提高素质” 4 的十六字办学方针,坚守“质量为本、规范为重、学术立身、文化立校”的办学思路。第七条 学生培养目标:让学生在各类活动中获得精神成长,实现全面发展;倡导学生自主当家,自主学习,自主发展;培养学生脚踏实地的务实作风,仰望星空的宽阔胸怀,直面科技高速发
6、展中人类所面临的共同问题;着眼于学生的能力本位,为学生的未来发展打好基础。教师发展目标: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刻苦钻研、严谨笃学;勇于创新、奋发进取;淡泊名利、志存高远。坚持把为“人师”作为教师的核心价值取向,全面提升教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倡导全体教师以教育为志业,建构教师的价值观,使教师的教育充满思想、蕴含智慧、满怀激情。第八条 学校教育体现 “爱与责任” 的文化精神。在拓展师生视野,推进素质教育的过程中,从学生的发展需求和社会发展要求来调整学校发展的策略,积极开拓创新。第九条 学校校名是浙江省杭州学军中学。学校校训是“励志,求知,进取” ,倡导“自信定位,自觉求知,自我完善”来贯彻落实,让学
7、生学会自主,学会学习,学会反思。第十条 学校按照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自主发展的要求,定期制订五年发展规划,并形成和健全自评机制,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 5 第三章 学校治理结构与运行机制第十一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 校长全面主持学校工作,中国共产党杭州学军中学委员会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教职工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第十二条 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按照本章程自主管理学校,对内全面负责学校管理工作,依法行使下列主要职权:(一)组织起草或修订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二)组织制定其他规章制度,制定学年和学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检查和评价;(三)执行上级教育行
8、政部门的决定和指示;(四)领导学校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完善岗位设置,保证学校内部管理制度的实施,维护学校秩序;(五)负责学校日常事务管理,主持校务会议审议重大事项并作出决策;(六)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管理教职工队伍建设,促进教职工专业发展。包括对教职工实行聘任或解聘,负责安排教职工的具体工作岗位,对教职工进行日常管理和评价,组织教职工的考核及职称评定等工作。 6 (七)负责学校财务、基建及重要设施设备购置的审核;(八)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组织开发校本课程,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九)组织协调学校与政府、社区内的社会组织、学生家庭等方面的关系,为学校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9、副校长协助校长分管学校教育教学、行政后勤等具体工作。第十三条 学校设置办公室、教学处、学生处、总务处、教科室等中层管理机构,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应各司其职,分工合作,确保有效管理,圆满完成各项工作。第十四条 学校依靠党组织,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民主党派及其他组织的作用。学校党委作为中国共产党在学校的基层组织,负责党务工作,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保证、监督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执行;学校共青团组织开展适合青少年学生特点的活动,在推进素质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第十五条 学校完善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学校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
10、民主管理和进行民主监督的落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第十六条 学校建立校务委员会,为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机构,负责审议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和其他重大规章制度、人事 7 与财务方案等校内重大事项;建立学术委员会,在学校教育科研的规划制定、项目策划与督导、成果评定以及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发挥咨询、评议作用;建立家长委员会,增进家校沟通,保障学生家长参与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等工作;建立学生会组织,保障学生自主管理和学生合法权益;发挥学生和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参谋、监督作用。第十七条 校务委员会享有下列职权:(一)审议学校的办学理念、办学方针、学校章程、年度工作计划及发展规划等学校重大事项。通过后提交学校
11、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二)审议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通过后提交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三)审议学校年度经费预决算方案和报告。通过后提交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四)审议学校的基础建设项目、设备购置、师资队伍和制度建设等问题。(五)审议学校年度工作总结。(六)审议学校的其它重大事项。第十八条 学校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评议监督 8 权。凡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12、。第十九条 学校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学校重大事项决策应经党政主要负责人酝酿提议,充分调研与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由校长召集并主持校务会议审议,经集体讨论,并最终做出决定和组织实施。凡属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事项,应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第二十条 学校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学校实行校务公开,切实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向社会和家长公开学校相关信息,以适当方式为学生及其家长了解学生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第二十一条 学校建立档案室,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加强档案资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各职能部门做好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学校建有校史陈列室
13、,重视教育历史物证遗存和中外友好交流礼品的保护,发掘和弘扬校本优秀文化传统。第二十二条 学校建立健全校内权益救济制度,保障学生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学校建立健全校内申诉制度。分别成立校内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和校内教师申诉处理委员会,明确受理学生和教师申诉的部门和程序。 9 学校建立健全争议调解机制。通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就教职工与学校的劳动(人事)争议进行调解;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就学生、教职工、学校间的民事纠纷进行调解。第二十三条 学校建立健全平安校园制度,制定校园安全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教育,组织安全演练,加强校舍、交通、消防、饮食卫生、健康、周边环境治安以及教育教学安全管理,加强
14、危险物品保管和使用的监督,落实专业保安值班和巡逻制度,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学生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鼓励学生自愿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依法进行善后处理。第二十四条 学校建立健全卫生工作制度,不断改善环境卫生条件。学校建立医务室,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定期体检,预防传染病、常见病及食物中毒等各类现象发生。学校在校园内教室、图书馆、实验室等室内教育教学活动场所和食堂、学生宿舍及其他学生集中活动场所实施禁烟。第二十五条 学校接受政府管理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评估、检查、登记、审计等监督,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
15、,听取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0 第四章 教育教学管理第二十六条 学校建立健全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等教育教学基层管理机制。年级组长(主任)负责本年级的德育、教学工作,统筹教师分工与管理、年级教育活动、学生管理工作等。教研组长负责领导、组织教师进行集体教学研究。教研组定期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按学校安排参加各种培训和学术活动,贯彻落实教学计划,完成各项教学任务。备课组长负责组织本组教师进行集体备课和教学研究活动,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第二十七条 学校重在构建培养 “有德、有识、有才的领军人才”为中心的德育管理体系。学校坚持全员德育原则,校长负责,教职工参与,实行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贯彻生本的、科学的、开放的德育工作体系,构建德育目标体系,健全德育管理机制,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育人网络,优化德育活动过程。学校加强以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为目标的公民意识教育,积极引导学生理解并正确地行使权利,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尊重他人权利,履行相应义务,增强社会责任感。第二十八条 学校加强班风、学风建设,引导学生增强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