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附件3北方工业大学收费票据管理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各类收费票据使用,根据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财政部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管理规定和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关于财政性票据管理和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市教委、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北京市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垫付资金结算行为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一、收费票据的适用范围及管理权限1、学校收费票据范围包括财政部门监制的行政事业性票据和税务部门监制的税务发票。具体是指北京市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北京市非税收入专用收据、北京市行政事业性统一银钱收据、北京市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垫付资金结算专用收据、北京市服务业、娱乐业、文化体育业专用发票。北京市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和北京市非税收入专用收据用于收取在我校收费许可证中核定的非税收入,具体包括高等学校学费、非财政拨款硕士研究生学费、成人教育学费、住宿费等已纳入非税收入收缴管理范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