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荷塘乡爱国卫生管理工作制度为了全面贯彻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做好爱国卫生工作,确保给辖区居民以清洁、健康、文明、和谐的生产生活环境,进而推进我乡创卫工作的开展,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如下制度:第一条爱国卫生机构(一)乡设立爱国卫生运动组织,由政府乡长任组长,由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村委会、中心卫生院院长、中小学校长、工商所、派出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机构,全面负责落实上级爱卫会分配的相关工作。(二)乡成立卫生检查考核领导小组,由乡纪检副书记负责做好检查、督促、考核工作。第二条爱国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活动,建立综合考评机制,实施爱卫长效管理,加强农村改水改厕,开展除四害综合防治。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加强健康教育阵地建设。第三条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根据国家、省、市、县的有关规定,领导全乡的爱国卫生运动,制定卫生工作相关制度,部署检查、落实卫生工作任务,使全乡卫生工作做到经常化、制度化。第四条 乡环境卫生划分责任区。由政府领导牵头,村委会配合。做到“五无”,即无暴露垃圾、无滥贴广告、无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