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连锁便利店商品退换货/报损和调拨管理一、门店商品退换货管理(一)、消费者退换货1、退换货时间限制:顾客自购买商品后的3天内可退货、7天内可换货、15天以后不能退/换货(属国家三包范围之内的商品除外)。2、退换货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顾客可持收银小票及原包装商品来所购门店进行办理。3、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门店应积极给予顾客进行商品的退换。但以下情况不给予退换货:(1)无本店收银小票或发票。(2)购买商品日期超过期限(除特殊商品外,如商品本身有说明之外)。(3)电池等消耗性商品(除可确认有质量问题)。(4)产权类商品(如:书籍、游戏卡、手机卡等)。(5)食品、饮料、烟酒、药品类等含隐性安全隐患的商品。(6)内衣裤、袜等有碍个人卫生无法再销售者(未拆封之情形,若买错可酌情处理)。(7)已告知不可退换的商品。(8)有明显使用痕迹的商品。(9)原包装遗失或损失,配件不全或损坏的商品。(10)商品赠品有明显使用痕迹。4、消费者退换货流程对于来店要求退换商品的顾客,接待人员本着“